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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通告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4-02 08:35

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现就全区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及地点

2022年3月25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二、申领对象

(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生前承担供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领步骤

第一步: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先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省份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优待证。

四、申请材料

(一)已建档立卡信息对象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异地户籍申领常住地优待证需提供的材料。对于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或者本人名下在我区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的申请对象,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未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三)无身份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对象无相关证件且档案材料不能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需经申请对象户籍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人民政府两级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认定身份。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户籍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认定身份。如申请人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应待申请人材料补充完善、身份确定后,在户籍地受理申请。

五、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审报后完成制证,由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登记发放至本人。

(二)入户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六、申领顺序

(一)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分批、分类到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申请办理顺序,由镇(街道)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

(二)优先受理功勋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烈属、年纪较大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业务。

宝鸡市陈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1日

陈仓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优待证申领点


序号

服务站名称

地址

办公电话

联系人

1

东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东关街道办事处

0917-6652088

李岚

2

虢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虢镇街道办事处

09176236739

吕海莹

3

千渭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千渭街道办事处

0917-6220001

周飞

4

阳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阳平镇人民政府

0917-6662347

杨雪

5

周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周原镇人民政府

0917-6448019

宁娟

6

慕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慕仪镇人民政府

0917-6439004

史一超

7

贾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贾村镇人民政府

0917-6556479

王宝强

8

县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县功镇人民政府

0917-3682302

肖永祥

9

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新街镇人民政府

0917-3687017

齐思强

10

坪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坪头镇人民政府

0917-3982044

李光伟

11

香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香泉镇人民政府

0917-3985035

吴小亮

12

赤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赤沙镇人民政府

0917-3960020

李秋生

13

拓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拓石镇人民政府

0917-3970070

贾建刚

14

凤阁岭退役军人服务站

凤阁岭镇人民政府

0917-3974020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