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2022年2月11日,经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平安陈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确认付国栋为见义勇为人员,现予以公示。
主要事迹:付国栋,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亚子村人。
2021年11月19日晚11时许,范某刚在引渭渠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大众村段不慎落水,付国栋奋不顾身,跳入引渭渠水中救人。后在其朋友和当地群众、公安民警、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范某刚获救,付国栋溺水失踪。11月25日,付国栋遗体在引渭渠东关街道杨家沟段打捞出水。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平安陈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917-6210772
联系地址:陈仓区党政机关集中安置中心主楼1111室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平安陈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