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陈仓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陈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宝鸡市陈仓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题部署,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和区委书记、区长述法工作。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陈仓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范围,夯实思想根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陈仓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每年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终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为抓手,对区级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持续巩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着眼于依法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聚焦服务,打造新品牌。一是打造一个品牌。聚力打造“‘陈’信办”政务服务品牌,将“称心办事、诚信服务”理念融入政务服务全链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人性化、精准化的“店小二”、“保姆式”服务。汇编《“‘陈’信办”陈仓区政务服务指南》,对首批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惠企政策,生成指南式“二维码”,实现“一册在手、即时扫码、即时获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推行一个模式。全面推行“一企一班”服务模式,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建立企业服务专岗事项受理、问题转办、结果反馈、监督评价等高效务实的政企互动机制。组建重点企业项目推进、注册登记帮办、行政许可协调、政务服务代办、综合协调服务5个专班,深入企业一线,主动掌握企业发展情况,详细了解存在的困难问题,为企业送政策、送点子、送信息。截止目前,累计走访各类企业53户,收集反映的需求及困难16个,已通过现场指导、转交部门办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全部办结。三是开展一个试点。推进“一业一证”集成改革试点,依据《宝鸡市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整合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证准营”。近期核发了全区首张《行业综合许可证》,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各项许可信息,实现了“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四是升级一个体验区。打造税务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比率,采取税务“陈e办”清单制、推进“网格化”电子专票、优化线上纳税人学堂培训等系列举措,显著压缩了办税缴费时间、降低了办税缴费成本、简化了办税缴费流程、实现了政策精准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办税服务质效。
(二)深化改革,放出新活力。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模式,精心编制《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对划转的147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视频踏勘等措施,对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9项许可事项精简材料65项,农药经营许可、经营高危型体育项目许可等45项许可事项共压缩时限663个工作日,实现了30%的划转事项压缩至法定时间33%以内。截至目前,我区共受理行政许可7785件,办结7762件,办结率99.7%。二是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涉及我区的45项全流程事项和30项主流程事项梳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全面提档升级。积极对接全区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提前掌握、提前介入,结合项目进展及前期审批事项,上报32个联动审批工改项目,助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通知》要求,以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分级分类改革试点,对城区中街片区、东街片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全力探索“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新路子。三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根据中省市降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政策文件,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真正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新增市场主体2045户,落实招商引资项目52个,签约总部企业5户。累计为751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35.2亿元,为全区22个重点项目发放贷款2.4亿元,落实2021年新增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免税费441万元。四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关于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范本)》、《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参考范本)》、《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参考范本)》。分两批共梳理出21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经依法依规审核,区政府同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宝鸡市陈仓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进行了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切实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管出公平,持续强监管。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2021年度依托智慧云平台,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市场主体19批次126户。二是加强监管队伍整合。区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人员达到近500名,有效整合了监管力量。三是强化联合惩戒。依托智慧云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于一网、共享于一网、联合惩戒于一网,对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录入云平台,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录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在全区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督员20名,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督查、调研、座谈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四)服出便利,全面优环境。一是积极拓宽“跨省、跨市”政务服务功能。为强化政务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市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痛点问题,我区先试先行,分别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就通办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了政务服务“标准统一、代收帮办、远程办理、协同联动”模式的跨越发展。二是制定两个《暂行办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区紧紧围绕“竞争有序、制度完善、体系健全”目标,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全市率先制定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暂行办法》和《宝鸡市陈仓区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 三是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保护市场主体。重点围绕“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工作目标,领导干部下沉企业和重点项目一线排查问题需求,“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开展精准帮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定期通报联企帮扶工作情况,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今年共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次,共收集企业反馈问题54条,已解决54条。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今年以来,政务服务事项评价率95.35%,好评率100%,并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力提供兜底服务,共受理反映“办不成事”8件,办结8件。五是整合投诉渠道,提高“接诉即办”工作效能。依托12345市民热线平台,着力完善知识库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强化主动治理,大幅提高“接诉即办”工作水平。全年共计受理网民留言5515件,其中宝鸡市12345政务热线转交受理5053件、市长信箱转交受理238件、区长信箱受理224件,办结率100%。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认真贯彻《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审核出台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宝鸡市陈仓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及时向上级进行电子化报备,全区未收到异议审查和纠错通知。为进一步明确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清单进行公布。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区级各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与中央有关精神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内容进行梳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两次,对实施期超过5年、暂行、试行超过2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报请区政府同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废止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除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制度约束,维护了法制统一。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积极构筑立体化服务网络,强力打造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律师、公证等职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投资13万余元,购置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19台,为14个司法所和5个社区安装智慧司法视频终端机。全面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区157个村和16个社区配齐法律顾问,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发放以案定补补贴2.55万元。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新媒体互动平台、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成村级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广场等20余处。电视、电话、网络等法治宣传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年均发送普法手机短信30余万条、在陈仓普法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知识、政策法规、工作信息近200余条;社区矫正信息化24小时核查等技防措施全面落实,有效杜绝了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办理信息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线上+线下”互动互补,“公共法律服务超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始终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着力构建科学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科学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全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审查制度(试行)》、《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领导集体决策公开等十三项制度》、《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提交区委、区政府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提前引入法制审核并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区法制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列席会议。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机制,优化完善区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扎牢了制度笼子,提高了议事决策效率。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对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进行备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区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13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38条、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件。
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现有执法队伍,组建设立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制度。对2020年度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全面掌握全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区通过资格初审的1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30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估和案卷评查,以区委治区办名义印发《关于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估排名的通报》。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估排名和案卷评查工作,有力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全程记录行政执法各个环节,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始终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坚持权责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真正让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1件,政协提案99件、建议66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治省办、省高院《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水平。贯彻执行《宝鸡市陈仓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对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知晓率。主动开通“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栏目,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全区开通了政务新媒体3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2个、微信小程序1个、微博官方账号4个、抖音账号3个。积极推动政民互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立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区长信箱、网上信访投诉栏目,征集和倾听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汇民意、聚众智。
七、依法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区法院实施“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完善在线调解机制,强化在线调解指导,健全“云上法庭”规则,构建线上线下“立调审”无缝衔接机制,积极与基层调解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基层管理组织对接,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调解工作机制等具体工作职能。强化多元整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入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服务在前、调解优先、法援配合、诉讼断后的一体化全方位工作闭环。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284件,法律援助517件,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充分发挥区、镇、村各级调解组织及全区132个“百姓说事室”职能作用,加大重点节点和重点项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区共建成173个村(社区)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线上线下人民调解案件1976件,调处成功1948件,调处成功率达98.5%,有力的维护了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扎实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的阵地建设。梳理汇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权责清单,强化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基层行政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区14个司法所选齐配强14名司法所所长和13名司法助理员。投资80余万元,建成的慕仪、阳平等10个司法所为陕西省第一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慕仪、阳平司法所被命名为陕西省第一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2021年慕仪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今年,为创建第二批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的赤沙、凤阁岭司法所拨付建设经费补助15万元,切实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困难。目前,两个司法所的创建任务已全面完成。今年五月,全市“六好司法所”建设现场观摩推荐会在我区召开,我区就“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区慕仪、阳平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及东关街道巩家泉村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七月,金台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负责人,前来我区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司法部法宣中心、促进局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以我区阳平司法所先进事迹为题材联合制作的专题片《司法所的故事》,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一线”栏目播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和《宝鸡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我区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状况、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改革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数量进行科学测算,为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做好准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了“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集中精力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办结4件。无复议后诉讼案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启动。今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我区认真贯彻中省市有关部署,提前谋划,有序启动全区“八五”普法工作。自10月下旬起,区委普法办、区司法局启动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开展了基层调研、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区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并向社会公布。我区“八五”普法正在有序启动之中。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方案》,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区每个行政村,每10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一万余名。组织全区5000余名干部参加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实现常态化,年内集体学法6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20余场,各级领导干部接受法治教育600余人。
2021年,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还不够均衡,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新需求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