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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08:24

2022年度城乡居民集中期参保缴费已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根据省市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情况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

二、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

三、缴费渠道:参保人员可选择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四大行及邮储银行、陕西信合、光大银行柜面或网上银行缴费;也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或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四、待遇享受: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延长缴费期间已明确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仍按照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