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群众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旦领取,哪怕只领了一个月人没了,自己缴得钱是不是就不退了?”对于这个疑问,我们来看看政策规定。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一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个人缴纳的钱、每年缴费财政补贴的钱、集体补助的钱以及产生的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实帐管理。
上图为信息系统中参保人员东堡村李某的个人账户明细和年度台账截图,其中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利息、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一目了然。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三个部分组成,发放终身。
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财政承担),60—69周岁,目前每人每月为171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为181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为191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为201元。
第二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的钱有关),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政策实施时全国农民预期寿命71.6岁,60岁到71.6岁是139个月)。
第三部分为年限基础养老金(财政承担),正常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一年,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10元。
上图为信息系统中待遇领取人员闫某的个人缴费明细和养老金发放截图,闫某于1964年1月出生,2008年开始参保,按年连续缴费17年,2024年2月开始领取,每月领取标准为234.32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3.32元,基础养老金为171元,年限基础养老金为20元。
三、个人账户注销
1、缴费人员: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自己多年缴纳的钱、财政每年缴费时补贴的钱、集体补助的钱以及多年产生的利息)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上图为参保人员冯某的个人账户明细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退保)截图,冯某于1965年5月出生,2024年7月去世,未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0154.84元全部退还。
2、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期间去世的,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中减去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剩余部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年龄超过71.6岁人员去世的,因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已领取完毕,关系注销时无此退费。
上图为待遇领取人员魏某的个人账户明细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退保)截图,魏某于2009年参保,于2020年12月领取待遇(制度实施时政策规定,45周岁以上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2024年7月去世,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中减去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剩余部分3294.7元已退还法定继承人。
3、丧葬补助金:无论是缴费人员还是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后,除过个人账户退费,还能申请享受一次性1200元的丧葬补助金。
上图为待遇领取人员杨某的丧葬补助金截图,杨某于1942年5月出生,2024年7月去世,由于制度实施时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因此,其个人账户实际为零。
各位看官,了解了具体政策规定,相信大家都明白了,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全部退还,领取养老金不到139个月的退还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养老金超过13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无需退费,总之,请大家放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永远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