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区召开宝鸡市陈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裴振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1—9月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全区综合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并对区政府关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以培优产业和争取项目为牵引,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全省“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认识到位,底数清楚,措施有力,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总体良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组织经济工作,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呈现企稳回升态势;狠抓财政增收,强化财政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总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认真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提高工作站位,完善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要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生态保护,结合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远景目标,强化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要认真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经济运行组织推进力度,做好经济形势研判和具体问题分析,解决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对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数字化监管和刚性约束,加大联合执法,狠抓问题排查整改,提升秦岭生态保护质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诗文、闫海艳、王信、尉晓平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闫启东、副区长杨利刚,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部分工委委员,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