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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头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来源: 坪头镇 发布时间: 2025-05-28 16:12

1、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蒲月。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人大、政协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老干、机关党支部、文字综合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电话:0917-3982044):负责人:何平生。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等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督查等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文字综合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二):负责人:刘昭。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固投、招商引资、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工作。

4、资源环境办公室:负责人:校鹏。主要承担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管理、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住建等工作;负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住建、秦岭等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王阳。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

6、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人:郑林军。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道路交通等工作。

7、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巨钊。主要承担粮食生产、各类综合技术服务保障性工作;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负责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等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技术服务保障性工作、动植物防疫等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电话:0917-3982444):负责人:李蕊。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民政(临时救助、慈善、老龄)等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刘文新。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分管综合执法、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

10、财政所(电话:0917-3982488):负责人:齐国栋。主要承担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组织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镇非税收入的管理;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对镇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和协助各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