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政府机构 > 政府各部门 > 民政局

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2-17 15:40

(一)政秘股。联系电话:0917-6212322     负责人:  牛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政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法制、信息、新闻宣传、深化改革、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全区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中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拟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规划和项目,负责统筹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劳动工资等服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917-6210405    负责人:麋小林

依法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承办全区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规划;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和区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准化建设。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负责全区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养老机构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幸福院规范运行管理、星级评定考核与运转经费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开展星级评定活动。负责联系指导陈仓区殡仪馆、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陈仓区中心敬老院、陈仓区区域敬老院。

(三)社会福利股。联系电话:0917-6210402    负责人:张海英

 拟订全区慈善事业促进、儿童福利发展和社会工作规划,负责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及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联系指导救助管理站。

(四)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6210706    负责人:蔺亚琴

 拟订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权限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的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高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五)婚姻登记管理股。联系电话:0917-6215662     负责人:王小红

 依法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含高新四镇)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政策法规。推进婚姻登记信息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社会。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