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秘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卫生健康、“两案”办理、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文件收发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承担原县功园艺场、农业良种场、种子公司人员遗留问题办理,跑项目争资金统计工作。负责局党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维稳、综治、保密、共青团、妇联、工会、档案、信访、党务信息、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口联系市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
股长:胡心亭
电话:0917-6231309
(二)科技教育股。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聘用、职称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有关工作,开展农业技术研发与实验示范。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区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拟定全区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对口联系市局人事教育科、科学技术科、社会事业促进科。
股长:张红娟
电话:0917-6231313
(三)综合计划股(区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乡村振兴重点课题的调研与协调,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提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监测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建设工作。拟定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口联系市局综合规划科。
负责组织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配合提出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开放等实施意见。指导协调组织农业合作交流培训基地建设。承担农业对外贸易促进和“一带一路”等有关国际农业经济、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局系统外事工作。对口联系市局计划财务科。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日常督帮、调研评价、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对口联系市局监督检查科。
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区委农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督促落实(含区委涉农重点工作、专项任务的督查落实),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加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负责农村干部培训教育和农民劳动模范推荐审查等工作。对口联系市委农办秘书科。
股长:杜发祥
电话:0917-6231312
(四)执法监管股。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区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治理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口联系市局执法监管科。
股长:洛晓平
电话:0917-6231315
(五)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对口联系市局经济改革科。
负责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推动“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负责陕西省固定观察点的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落实光伏扶贫政策。协调区级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对口联系市局社会事业促进科。
股长:刘 亮
电话:0917-6212019
(六)种植业管理股。负责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负责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编制农业生产年度计划、农业综合统计、农业基点调查工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审核发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果菜产业体系建设,园区、粮食、蔬菜项目的申报、指导实施和监督验收工作。新技术推广,农业示范点建设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和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对口联系市局种植业管理科。
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市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股长:齐 琦
电话:0917-6231385
(七)畜牧渔业管理股。拟定全区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渔业和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全区畜禽屠宰行政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对口联系市局畜牧渔业管理科。
股长:李 卓
电话:0917-6231371
(八)产业信息股。指导全区乡村产业发展,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项目申报、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农业会展筹展、参展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品牌建设和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对口联系市局产信科。
股长:张 悦
电话:0917-6231317
(九)乡村建设促进股(区人居办)。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负责乡村建设“一库一单”管理。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厕所革命,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千万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对口联系市局乡村建设促进科。
股长:朱文超
电话:0917-6231302
(十)监测帮扶股(扶贫信息监测中心)。承担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帮扶政策,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帮扶工作,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1+10”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管理。指导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以及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对口联系市局监测帮扶科。
股长:祁 洋
电话:0917-6213381
(十一)农机管理股。拟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生态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对口联系市局农机管理科、科学技术科。
股长:张小林
电话:0917-6231311
(十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股(区外资中心)。负责全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管理,项目计划下达,项目建设监管、验收,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负责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协会、光伏电站管理等工作。对口联系市局计划财务科,监测帮扶科。
股长:张 楠
电话:0917-623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