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秘股 联系电话:0917-6212387 股长:彭雪萍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事项;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访、信息、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业务统计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协调股室业务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局的办公设施、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电话:0917-6219640 股长:谢新梅
组织开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统筹本部门、本系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会议准备工作及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要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指导法治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股 联系电话:0917-6212609 股长:刘军学
为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办理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修订、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依法办理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委托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代理工作;做好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和法律服务股 联系电话:0917-6219641 股长:张文佳
指导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负责提交公证员申请资料初核、上报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区148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12348”法网等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办理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资料的核实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考核初核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许可、变更、注销事项申请资料的核实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矫正股 联系电话:0917-6210148 股长:李珊
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镇(街道)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电话:0917-6219641 股长:董小虎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10156 股长:刘亚梅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及有关部门、地区的业务交流,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股 联系电话:0917-6213617 股长:杨红红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诉讼区政府及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