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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内设机构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 2026-03-13 14:38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调查登记科、空间规划科。

(一)办公室:0917-6212273。负责人:刘亚静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人教科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有关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科:0917-6219545。负责人:王海龙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财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机关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科:0917-6212768。负责人:张林军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工作。承担有关法规规章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法规规章修改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牵头负责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自然资源机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及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执法督察科:0917-6212157。负责人:王肖龙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督察科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负责对全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及违法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上级督察机构工作部署,指导落实对我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指导镇街国土所执法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用途管制科:0917-6219869。负责人:黎秦芳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工作。负责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等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开发利用科:0917-6216603。负责人:王三信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组织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制定、调查、更新、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出让后的土地进行动态监管,对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完成土地成本核算。负责临时用地报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耕地保护科:0917-6219622。负责人:宋建明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矿产资源管理科:0917-6219860。负责人:王成龙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工作。负责全区矿业权日常管理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区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区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配合做好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生态修复科:0917-6218631。负责人:肖冰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宝鸡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秦岭生态专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不动产登记科:0917-6212027。负责人:李阳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工作。负责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统平台的使用、维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调查监测科:0917-6229775。负责人:邱雨利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市级编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承担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空间规划科:0917-6229331。负责人:洪阳

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工作。负责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配合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指导镇村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及成果归档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区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