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区鼓励区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
(三)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区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四)负责协调我区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区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统筹全区招商引资信息资源,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和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投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的投诉;负责优化全区投资环境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提出招商引资奖励意见。
(七)负责汇总、分析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