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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1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联系(办公电话:0917-6222041,电子邮箱: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在积极强化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公安政务微博,及时公开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及打防管控成效等,播报本地治安新动态、适时揭露诈骗犯罪新手法,及时接受民众诉求,方便民众获知相关政策要求或申请、预约、办理相关业务,满足群众跨地域网上办理各项公安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二)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安排相关人员管理相关工作,结合工作职能,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维护系统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政务服务中控平台升级维护,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公安政务微博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积极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及时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强化公安业务网上咨询办理等业务,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工作考核,落实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不定期对各部门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增强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同时,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