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我局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起草完成了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
本年报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陈仓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宋亚利,办公电话:09176231309,电子邮箱:nyj30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依据合法、及时、真实、便民原则,及时公开农业农村领域各种信息。2020年先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业务平台发布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事项6项。公开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农机深松整地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西部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等工作的通知和招标公告,项目实施方案等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设立区农业系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股股长为成员,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报送员。信息报送实行领导审签制,专人负责,运行顺畅,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有效。
4.平台建设。除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外,我局建立了“陈仓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创立公众号以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农业工作动态、农业政策、先进经验、典型事迹等,传播陈仓农业文化,展示陈仓农人风采。截至2020年12月底发布信息274条,浏览量达2.1人次。
5.监督保障。局设立了政务公示栏,全年公开政务、业务信息15项。同时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农业系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严格审查文件内容,确定保密级别,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1 |
73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14.2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职能任务差距较大,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信息技术手段的改进应用,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办理区人大建议答复3件、区政协提案答复21件,均在规定时间段内予以办理,并上传政协提案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