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牌督办任务,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压紧压实各镇街、各行业部门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现就进一步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监测全区所有农户,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定期排查识别、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实行事前预防和事后精准帮扶,风险消除评估。整合发挥卫健、医保、教体、民政、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人社、公安、残联、应急等相关部门数据平台作用,加强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响应,聚焦监测对象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健全预警机制,跟踪研判,提前采取干预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户不返贫、一般户不致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清单
(一)承担防返贫预警监测及重点帮扶任务区级部门
1.区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涉及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线下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和镇街做好涉乡村振兴领域负面舆情引导处置。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涉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线下舆情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2.区委网信办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报告和处置等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涉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推送相关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涉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舆情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3.区发改局
主要职责:牵头做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搬迁群众融入等后续扶持工作;牵头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情况,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防止规模性返贫预警。
监测预警清单:牵头筛查推送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搬迁群众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4.区教体局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对监测对象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政策;负责监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较重的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享受资助学生信息,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本学年承担教育支出较重的学生信息。推送教育帮扶相关情况。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每年7月15日前(长期)
5.区公安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姓名、户籍、身份证、家庭成员等信息比对;组织开展涉贫矛盾调处化解等工作;配合做好因交通事故导致伤亡,因判刑收监等导致家庭劳动力缺失,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的筛查预警工作。负责定期反馈因火灾而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反馈因交通事故致伤、死亡的农户信息,因判刑收监等导致家庭劳动力缺失的农户信息。推送因火灾而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6.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负责常态化监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对象及其他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每季度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对象及其他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的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季首月5日前(长期)
7.区人社局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支持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各项政策,做好稳岗就业工作;落实脱贫人口养老保险政策;监测因灾因疫等原因导致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停工,影响脱贫人口就业情况;负责监测农村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未就业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特别是因疫因灾或重大事件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务工的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推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缴纳情况。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每年1月底前推送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缴纳信息(长期)
8.区住建局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监测预警农户住房受灾等导致安全风险隐患的情况(主要是家庭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级鉴定为C或D级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农户)。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新增危房信息和涉及的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9.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力度,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建制村通村公路通畅情况;负责监测建制村通客车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交通中断无法通行的风险信息和涉及村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10.区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负责常态化排查农村安全饮水保障情况,监测农户受灾等导致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和涉及村(户)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因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旱涝灾害等产生的饮水安全风险信息和涉及村(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11.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产业发展,落实好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帮扶政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带动农户稳定增收;负责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经营性资产运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负责监测产业方面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相关预警工作情况和产业受灾情况,推送有关灾害信息。负责监测因市场波动、大宗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导致的农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受影响相关情况。负责核查大型农机具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导致农业产业大幅减产或绝收等灾害信息。筛查推送粮油、畜禽、果蔬等农畜产品价格、供给大幅波动情况。
信息报送时限: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长期)
12.区商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涉农产品价格异常变化情况;做好与电商平台的协调联络,统筹做好农产品销售,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监测预警清单:及时筛查推送涉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等风险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长期)
13.区卫健局
主要职责:指导镇街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农村饮水水质检测;负责监测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突发疫情重症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或入院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等农户情况,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服务帮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等对农户的影响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医疗机构新增确诊患大病专项救治情况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者信息;及时筛查推送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对农户的影响。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长期)
14.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等造成返贫致贫风险情况,推送相关灾害数据及受灾农户信息,用于监测预警排查。
监测预警清单:及时推送反馈启动省级自然灾害IV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情数据及受灾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应急响应之日起3日内(长期)
15.区信访局
主要职责:做好涉贫、涉农信访工作的监测预警及处置工作,及时转送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推动涉贫、涉农信访问题化解。监测各类信访渠道中发现的农户反映有返贫致贫风险或家庭出现严重困难问题等信息线索和帮扶诉求。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涉贫信访相关线索和帮扶诉求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16.区医保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督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负责行业数据比对,加强信息共享;负责监测农村医保参保情况,监测因病返贫致贫农户的风险信息。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过高的农户信息,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自付费用标准为10000元,非建档立卡农户自付费用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推送未参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17.区乡村振兴局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及时向行业部门推送监测对象名单,用于行业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利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风险户收入变化情况;指导镇街做好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信息采集录入、消除风险标注和分类帮扶工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监测预警清单:反馈推送收入水平偏低、连续下降、波动较大及应纳未纳等风险信息。
预警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18.区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负责核查比对纳税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监测预警清单:推送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预警信息报送时限:每年1月底前(长期)
19.区残联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因残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核查比对农户及监测对象持残疾人证情况,用于监测预警排查。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家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农户信息以及新增残疾人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6月5日前、12月5日前(长期)
20.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全区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每半年推送包括物价指数变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等区域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信息报送时限:每年7月5日前(长期)
21.区人行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小额信贷等涉农贷款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农户情况;负责核查比对农户家庭大额存单、理财产品、金融债券等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监测预警清单:每月简要推送涉农贷款中新增逾期、呆账、损失类贷款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每月5日前(长期)
(二)其他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区级部门(单位)
以下行业部门仍需承担有关防返贫监测预警或监测对象资格核查、信息比对等工作。
22.区财政局
负责核查比对农户家庭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2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核查比对农户购买商品房等不动产登记证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24.陈仓交警大队
负责核查比对车辆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25.区行政审批局
负责核查比对农户注册登记公司、企业等相关信息,用于监测对象资格核查。
26.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实时监测地质灾害对农户的影响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长期)
27.区林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病虫害、野生动物等生物灾害预防和治理,实时监测病虫害、野生动物等生物灾害对农户的影响情况。
监测预警清单:筛查推送受生物灾害影响的农户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长期)
28.区气象局
主要职责:负责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建设工作。监测预警暴雨、冰雹等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提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能力水平。落实脱贫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气象防灾减灾指导服务工作。
监测预警清单:及时推送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信息报送时限:即时(长期)
(三)各镇街(村)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陈仓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宝陈农组发〔2021〕3号)文件和《陕西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全省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2531”工作思路(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两化管理”,做到全程监管、清单交办、精准帮扶、定期通报、绩效考核“五个坚持”,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个到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认真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镇村两级负责做好定期排查走访,行业部门反馈信息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跟进、回访等具体工作。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基层网格员、信息员等基层力量认真完成日常入户排查和动态监测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报告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统计报告工作,定期向区防返贫监测帮扶专班办公室报送(推送)有关信息数据,并对所报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逾期不报的,第一次电话提醒,发生两次的去函提醒,出现三次的通报批评。各镇街、各部门要分别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数据信息业务人员负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数据信息业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督导考核制度。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各镇街、区级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工作调度、督导督查、检查评估、数据质量、舆情信访、帮扶成效等作为考核主要依据,落实好结果运用。由区防返贫监测帮扶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风险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区进度的,进行重点督导。
(三)通报讲评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区防返贫监测帮扶专班召开调度会,通报点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将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不按时报送信息、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对全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事关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各镇街、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区级行业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分工协作,夯实责任,一揽子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把工作做精细做扎实。各镇街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加强网格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长期监测帮扶工作。
(二)加强数据共享。各镇街、区级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筛查预警机制,按要求抓好数据归集,督促抓好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定期组织问题数据清洗,完善系统数据,提高数据质量。镇村两级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工作真实性负责,具体做好摸排核实、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等工作。
(三)强化帮扶措施。区级行业部门要及时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对监测对象的精准帮扶。行业部门要指导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因户制定帮扶措施,要统筹安排,使用行业部门资金、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开展针对性帮扶,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