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审办发〔2023〕35号)及《宝鸡市审计局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审发〔2023〕24号)要求,陈仓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2日起,对陈仓区人民政府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第二季度《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实施以来,陈仓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二季度,陈仓审计局将围绕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和《宝鸡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主要对“放管服”改革、“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交地即交证”改革、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集中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培养招商引资“投行思维”等方面开展审计调查。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陈仓区政府按照要求制定了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实现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陕西政务服务网,并与省级“秦务员”平台进行了对接;2022年11月3日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公布陈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宝陈政办发〔2022〕83号)文件,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通过政务服务网中控平台对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完善和更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将部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了省级政务服务网平台;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精神,区政府办已通过《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陈政办发〔2019〕31号)、《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陈政办发〔2019〕59号)、《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宝陈政办发〔2021〕54号)等三个文件划转相关部门共计158个行政许可事项,均明确了移交标准、移交时限等内容。并且,所划转事项均符合“四级四同”相关要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了入驻大厅办理,并符合“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于2021年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对涉及经营许可事项实现了清单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就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建筑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电子证照发放,并且可实现电子证件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
2022年10月底,陈仓区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同时,平台已与陕西省投资在线平台、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陕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有效对接,加强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审批意见等全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利用平台,将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中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指南,资料清单及办理程序全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今年,已借助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了向宝鸡市聚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项目企业核发了电子施工许可证。
(二)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方面
陈仓区成立了宝鸡市陈仓区“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宝陈政办函〔2022〕59号)。目前,选定大窑饮品项目用地作为我区“标准地”试点,将按照“标准地”模式进行供地。该项目总面积228亩,已经省政府农转用批准(陕政土批〔2023〕176号),完成了土地统征、青苗补偿及用地范围内清表、土地勘界、文勘、地灾评估工作。该项目已通过省市专项债评审,项目建议书、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均已获批准。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工信、税务、招商等部门制定了该区域节能评价标准、区域单位能耗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和区域用地定额标准和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7+N、5+X指标完成,实现“五通一平”。2023年6月15日该宗地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定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挂牌出让。
(三)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方面
为了加快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2023年5月9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成立宝鸡市陈仓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宝陈政办函〔2023〕38号),成立了陈仓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2023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宝陈亩均办发〔2023〕12号),对2022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陈仓区2021年共有规上企业56户,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2户,已退库企业1户,2类合计3户企业不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因此参加评价企业53户。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亩均总产值395.30万元,亩均税收9.0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算)129.33万元/人·年,单位能耗总产值7.17万元吨标准煤,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29%。2021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户,此按照市亩均办评价方法,15户企业列入过渡期,只计算指标得分,不做综合评价分类。38户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分类,其中,A类企业5户,占比13.2%;B类企业26户,占比68.4%,C类企业7户,占比18.4%。
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核准的通知》(宝陈亩均办发〔2022〕01号),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先期开展核准工作。2021年,全区53户规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为4187.954亩,其中已登记用地面积2576.38亩,承租用地面积1189.164亩,出租用地面积54.27亩,新建面积39.64亩,其他面积516.32亩。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参加2021年亩均效益评价规上企业名单的报备报告》(宝陈亩均办发〔2023〕01号),要求全区参与2021年终评价工作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报备。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宝陈亩均办发〔2023〕02号)文件,对全区2021年评价工作进行部署。
(四)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方面
按照中共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宝市国土资组发〔2018〕30号)要求,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承担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产、水域、草地及区管国有集体林权等不动产登记。“交地即交证”实施范围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此项业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
(五)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方面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宝发改字〔2020〕989号)文件要求,全市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必须进入市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2021年1月起,停止受理陈仓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业务,限额以上公开招标项目工程交易均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招投标交易模式,招投标全过程采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监管系统。
(六)集中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方面
自2018年11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1”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中省市有关清欠要求,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工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工信、发改、人社、住建、财政、审计、金融办、考核办等八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清欠工作督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减负办法和省市有关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精神以及国务院颁布的《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我区制定了《宝鸡市陈仓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宝陈政办发〔2019〕3号)、《陈仓区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办法》,下发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级各部门,对全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及区域内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了全面摸排。经过摸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9个部门和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31笔,共计金额1,625.65万元。针对拖欠情况,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2020年还款计划,于2020年7月拖欠债务全额清偿完毕,保证了全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期账款1,625.65万元,100%全额偿还到位,实现了清零。
为了巩固清欠成果,防范形成新生债务,查遗补漏,今年上半年区清欠办在区级部门和单位中又开展了一次全面摸排,有效地遏制了新生债务发生的苗头,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区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七)培养招商引资“投行思维”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四个一”工作机制。全区建立了一个区级领导联系、一套工作班子、一支招商队伍、一个决策咨询机构的“四个一”工作机制,明确了每个产业链区级联系领导、牵头部门和实施镇(街)。二是建立完善产业链工作领导班子。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八大产业链,坚定不移做强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制订了《宝鸡市陈仓区推进产业链发展坚定不移做强工业实施方案》,制定产业集群产业链责任表清单,由区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担任产业集群群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产业链链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链长的一套产业链工作班子。三是持续加大全员招商工作力度。制定了《陈仓区全员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建立了全员招商工作机制、细化了工作措施,建立起一支全员招商的工作队伍。四是完善决策咨询机构。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向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汇报审定的决策制度,一般项目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审定,先后审定了大窑陕西饮品生产基地、中车轨道交通配套低碳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等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五是狠抓重大项目引进工作。按照“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和“引进一批,带来一批;发展一个,辐射一片”的目标,每年引进一两个重特大产业龙头项目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先后成功引进正威新材料科技城、医疗设备生产基地、牧原生态养殖、吴山旅游开发、中车轨道交通产业园、陈仓装配式建材产业园、陕钢集团等一批重大招商项目,连续3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全市获奖,特别是2022年陈仓区6个招商引资项目获得全市重大项目奖(含1个重大项目奖)。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陈仓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来抓,紧紧围绕“陈仓崛起”总目标,坚定不移实施“一五六八”发展战略,下大力气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优服务,进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单位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是:一是成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第一组长,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围绕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纳税服务等谋划打造了“企业服务专岗”、税务政策“码上知”“以标准化制度指导开展‘税务管家’服务”等工作亮点。三是15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15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办理,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推动“就近办”“智慧办”“免证办”和“承诺办”,力争群众和企业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四是陈仓区秉承“诚信服务、称心办事”理念,谋划打造的“‘陈’信办”政务服务品牌解决了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痛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了营商环境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审计发现问题:区级审批权限事项12项未划转,截至目前尚有区级审批权限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未划转,其中: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从事生产审查6项行政许可事项;陈仓区发改局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项行政许可事项至今未划转。
上述做法,不符合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宝政办函〔2021〕50号)要求和《陕西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5、各市、县要对标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建立完善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辖区内市、县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的规定。
对上述问题,陈仓区人民政府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划转事项。
(二)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方面
审计发现问题:未建立新增项目亩均效益提升长效机制。
以上做法,不符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21〕12号),“政府在新增项目土地招拍挂之前,将亩均增加值、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碳排放增加值等具体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的规定。
对上述问题,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思路,建立基于区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基础上的带相关指标要求的“标准地”制度。
四、审计建议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移动端扩展并向基层延伸、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发挥效能监督作用,打造多位一体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政策的准入门槛,扩大政策惠及面,密切关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化,做好与上级政策的对接衔接,聚焦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对现有的政策措施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切实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