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及面积
地块一、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司金福;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西临城市绿地;北临建国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0.693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二、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四至:该宗地东临赵宇恒;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西临陕西省虢镇机瓦厂;北临建国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0.022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三、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四至:该宗地东临陕西省虢镇机瓦厂;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西临赵宇恒;北临建国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2.217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四、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四至:该宗地东临陈仓区房管所用地、已征国有土地;南临已征国有土地;西临陕西省虢镇机瓦厂;北临建国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0.605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五、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光芒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刘德渭;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北临建国路(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2.134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六、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大众村、光芒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建国路;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西临高九成(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0.752亩,其中大众村集体建设用地0.3亩;光芒村集体建设用地0.452亩。
地块七、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光芒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南临和平街;西临宝鸡市陈仓区第六寨粮库虢镇转运站;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9.386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八、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街道办高家堎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北环路;南临和平街;西临宝鸡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35.365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九、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光芒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宝成置业;南临双菱化工;西临车站路;北临双菱化工(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4.086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十、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光芒村。四至:该宗地东临宝成置业;南临宝成置业;西临双菱化工;北临双菱化工(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0.993亩(全集体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地块一至八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地块九至十商业用地。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和《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宝陈政发〔2021〕2号)规定标准计算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陈仓区虢镇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计算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五、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辖区镇(街)土管所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联系人:宋建明;联系电话:0917-6216057)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