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陈仓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档次有哪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目前,个人缴费标准设7个档次,最高档次为3000元,最低档次分别为:西山地区500元,川塬地区600元,被征地村组800元。
三、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是多少?
政府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补贴标准为:
个人缴费 |
30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500元 |
财政补贴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90 元 |
80元 |
75元 |
计入个人账户金额 |
3300元 |
2200元 |
1650元 |
1100元 |
890元 |
680元 |
575元 |
四、对缴费困难群体有优惠政策吗?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有优惠政策。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暂保留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财政补贴为: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0元;个人缴费300元、财政补贴40元;个人缴费200元、财政补贴30元;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贴30元。
2、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50元保费(例如:低保人员王某,如果2023年选择500元缴费档次,个人只需支付450元)。
3、重度残疾人缴费,财政代缴100元,同时财政再给予100元的补助;(例如:重度残疾人李某,如果2023年个人缴费500元,政府代缴100元,按缴费600元享受缴费补贴80元,财政再补贴100元,李某个人账户共计入780元);中轻度残疾人缴费,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例如:中度残疾人张某,如果2023年个人缴费600元,享受缴费补贴80元,同时财政再补助100元,张某个人账户共计入780元)。
五、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什么构成?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及其利息构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全部计息,计息标准按照每年省社保局公布的利率计算(不低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利息)。
六、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七、如果累计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年满60周岁,但未按规定缴足应缴年限的,应按当年补费标准补缴保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及利息,全部由个人缴纳,养老金待遇从缴清次月起享受。
八、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什么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九、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从2023年1月起,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年龄段 |
基础养老金 |
60到69周岁 |
每人每月163月 |
70到79周岁 |
每人每月173月 |
80到89周岁 |
每人每月183月 |
90周岁以上 |
每人每月193月 |
十、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发呢?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
十一、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有什么激励政策吗?
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一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例如:王某每年按1000元缴费,正常缴费15年,经测算,到领每月领取养老金323元;李某每年按1000元缴费,正常缴费25年,到领每月领取养老金581元。李某比王某每月多领取258元,其中李某比王某多缴10年,每月基础养老金多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多158元)。
十二、对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有什么规定?
每个认证周期要进行一次待遇资格认证。
(一)认证周期是什么?
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待遇(例如:某待遇领取人员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资格认证,下次资格认证期限为2023年12月3日前,如果超过2023年12月3日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待遇)。待遇领取人员一年内多次认证的,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刷新认证周期。
(二)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认证?
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认证。
线上认证方式为: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人脸识别功能由待遇领取人员自主认证。或在亲友协助下进行认证,也可以由镇(街)、村(社区)经办人员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机构用户进行认证。
线下认证方式为:对“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无法认证的,采用拍照或录制小视频等方式认证。对长期卧病在床、孤寡老人、智力残疾、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十三、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缴费怎么办?
参保人员因死亡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注销登记,全额退发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和利息;对出国(境)定居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金待遇的,也可以申请注销登记,退发个人缴费及利息。
十四、参保人员死亡后,除了注销退费,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正常死亡后(火化区须火化),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30日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可申请享受丧葬补助金1200元。
十五、参保人员因户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办?
60周岁以下参保缴费人员,因户籍转移,需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在户籍迁入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金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60周岁以上,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移。
十六、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同时领取养老金待遇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不能同时领取,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种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
具体规定: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