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要求,我局就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本部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
1.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河湖管理有力有效,水环境持续向好。全年累计开展巡查160多次,查处河道“四乱”案件1件,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48个,向相关镇街、单位发送督办函23份。开展“河道乱耕乱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侵占河道耕种面积12000余平方米,铲除各类种植物10余万株,填坑整平滩区3000多平方米。建立“河长+”机制,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检查暗访3次。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确保河湖水域岸线无白色垃圾、无污水直排、无堆料弃渣现象发生,打造干净整洁的河湖生态环境。
陈仓区水利局重点实施了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陈仓区段),分两期实施,涵盖河道护岸建设、生态岸坡治理、防汛道路提升、水文站监测能力升级等内容。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包括:1.扬尘治理:施工场地采取围挡、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限速并加强维护,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标准。2.水生态保护:施工安排在枯水期,避免截断河道水流,禁止污水排入河道,并通过宣传教育防止滥捕水生生物,减少对河流生态的影响。3.陆生生态保护:严控施工范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优先选用乡土树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水土保持工作与水资源管理
加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实施水生态系统治理,拓宽城区段水润面积,完成投资578万元,对清溪大桥段渭河滩区进行生态治理提升。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护岸工程、开展保土耕作、栽植水保林等,不断提升水保生态。投资118万元完成香泉河王家庄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758万元实施陈家沟、孟家塬、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72平方公里。投资1183万元完成通关河凤阁岭段防洪治理工程;投资1209.55万元实施落花沟水库、五味峡水库、陈家庄水库、焦峪沟水库除险加固工。
3.水资源管理工作
节水建设常态长效,水资源合理利用。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开展地下水取用专项整治,全面管控水资源开发利用,认真落实水资源审批管控,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市级考核目标以内。研究制定了《陈仓区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核实比对井数2672眼,整理上报地下水动态水位监测数据1000余组。持续加强计划用水,对全区222户取水户分解下达取水计划,参与取水申请现场勘察15次,一至三季度征收水资源税553.58万元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协同落实
在全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水利局配合推进以下工作:
1、督促宝鸡市水投陈仓分公司国有化砂场对料堆进行全覆盖,全面停止涉土作业,工程作业车辆全部停用。制定砂石原料堆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堆场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区河务站按照要求香泉小水河等治理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防污染工作。协同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强化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日均用水700余吨,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通过金陵河生态修复和扩大中水湿地水润面积工程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减少面源污染,助力全区空气质量改善。
三、制度与责任机制建设
水利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职责,确保环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包括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等,为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陈仓区水利局在2024年通过重点工程实施、协同污染防治、制度完善等多维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尤其在河湖生态修复与扬尘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其工作不仅提升了区域水环境质量,还为全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