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九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九龙山LNG气化站及锅炉供气工程、大唐宝鸡热电厂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 2025年1月20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境分局开发股
邮编:721300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陕西九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九龙山LNG气化站及锅炉供气工程 |
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新民村九龙山景区内(庵里村综合服务区停车场) |
陕西九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LNG气化站和天然气管线两项工程内容,均位于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新民村九龙山景区内。LNG气化站利用九龙山景区庵里村综合服务区现有停车场用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244.31m2,包括生产区和辅助区,气化站设计气化能力为2000Nm3/h;配套de160天然气管道全长562.6m,起点位于LNG气化站出站预留de160管道,终点为锅炉房外调压柜。外购LNG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不在本环评评价范围内。 |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系统漏热、容器进出料压力变化产生BOG(气态天然气)和储罐超压放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LNG采用低压密闭储罐储存和低压密闭管道输送,BOG经BOG加热器加热升温后回收至天然气管道,不外排;储罐超压放散经EAG加热器加热后,经1根10m高放散管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 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用水。站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景区公共化粪池处理; 噪声:项目气化站生产区露天布置,辅助区室内布置,生产区设备属于室外声源,辅助区空压机房属于室内声源。本项目气化站夜间不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 固废:气化站运行期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站内值班人员从景区员工调配,不新增职工,因此也不新增生活垃圾。站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纳入景区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
2 |
大唐宝鸡热电厂大唐陈仓5万千瓦风电项目 |
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九峰村 |
大唐宝鸡热电厂 |
项目风机选址10处,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WTG2/-5000kW机型),轮毂高度166m,风电场总装机规模为50MW。项目建成后,预计本风电场工程年上网电量为85493.2MW•h,年可利用小时数为1710h,平均容量系数为0.195。 |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做好扬尘防护,满足《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中的相关规定;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设置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卫生厕所收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施工期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期统一收集后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三)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限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地貌;采取工程措施、植被恢复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量;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期应避开鸟类迁徙、集群及繁殖的高峰期。 (四)严格施工工程管理,编制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按要求进行生态监测。 (五)风机选址应确保居民点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六)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日常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