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2〕24号)、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宝民发〔2022〕23号)和《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宝民发〔2021〕151号)文件要求,经核查调整后,6月份城市低保470户734人,农村低保5768户13039人,7月份城市低保477户744人,农村低保5821户13159人,临时救助7户107719元;现申请予以公示。
附件:
《陈仓区2023年6、7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
《陈仓区2023年6、7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
《陈仓区2023年7月临时救助花名册》
2023年7月农村低保公示.xlsx
2023年7月临时救助公示.xlsx
2023年7月城市低保公示.xlsx
2023年6月农村低保公示.xlsx
2023年6月城市低保公示.xlsx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