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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继续做好“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发布时间: 2022-01-14 11:26:16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入开展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对市、市对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方面。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有效衔接,切实增强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投身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群众增收。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节慰问等重要节日时机,加大宣传、推介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力度。特别是有下属单位的教育、卫健、农业、水利、林业、文化、住建、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早谋划、早统筹、早安排、早行动,切实做好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2022年,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任务数不得低于2021年的完成数额。要积极通过工会福利、单位食堂、内部商店、干部职工个人等多种形式通过“832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一)工会福利,各单位工会消费帮扶金额应达到当年职工节日慰问品金额的60%以上。

(二)单位食堂,自2021年起,各单位当年应当不低于全年食堂采购总额15%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食堂外包的续签合同时应添加注明这一项。

(三)内部商店,有内部商店的可以先从“832平台”批发购买产品再对外销售。

(四)个人购买,鼓励引导干部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各单位不论采取以上哪种方式,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撤单及拖欠货款。务必全面完成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任务。

三、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已纳入省对市、市对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省市考核及通报办法,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单位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对各单位进展情况据实统计,建立健全定期排名通报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单位,报请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切实推进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推乡村振兴取得真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