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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省提前批和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5 11:01:02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农发[2024]139号)、《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农发[2024]1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省提前批和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218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专账核算,对于到人到户补贴类资金按要求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规范报账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四、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对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4年中省提前批和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分配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陈仓区2024年中省提前批和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本次指标调减

本次指标调增

备注

小计

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小计

中央(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1

拓石镇

-218.00

-70.00

-98.00

-50.00

0.00





2

周原镇





70.00

70.00




3

慕仪镇





148.00


98.00

50.00



合计

-218.00

-70.00

-98.00

-50.00

218.00

70.00

98.00

50.00


注:指标是负数的为指标调减,正数的为指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