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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5 10:59:10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农发[2024]1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专账核算,对于到人到户补贴类资金按要求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规范报账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四、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对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陈仓区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陈仓区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指标金额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备注

1

凤阁岭镇

57.00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2

坪头镇

25.00


3

县功镇

28.00


4

香泉镇

16.00


合计

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