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农发[2024]137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955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调整29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调整1661万元(详见附表)。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镇街、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专账核算,对于到人到户补贴类资金要求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规范报账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送支出进度周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四、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对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陈仓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2.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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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合计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备注 | |||
1 |
区农业农村局 |
56.00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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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拓石镇 |
120.00 |
120.00 |
||||||
3 |
赤沙镇 |
34.00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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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功镇 |
84.00 |
84.00 |
||||||
合计 |
294.00 |
56.00 |
34.00 |
204.0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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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合计 |
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备注 | |||||
1 |
区农业农村局 |
24.00 |
24.00 |
||||||||
2 |
赤沙镇 |
60.00 |
60.00 |
||||||||
3 |
阳平镇 |
275.00 |
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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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关街办 |
280.0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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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凤阁岭镇 |
9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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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虢镇街办 |
567.00 |
5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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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贾村镇 |
160.00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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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周原镇 |
205.00 |
120.00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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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61.00 |
1402.00 |
24.00 |
2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