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使用监督管理。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政策措施。
10、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组织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16、承担全区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负责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区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快健康陈仓建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完善健康陈仓建设机制;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强化完善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统筹推进医改,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以医联体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以完善“管办评调”分离的新机制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为重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以实施药品耗材“两票制”为重点,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卫计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
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和重点科室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6、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预健康养老融合发展,培育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等业态。
7、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卫计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引导工作。
8、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卫计事业追赶超越。加强和规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坚持统筹兼顾,抓好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本部门的部门决算由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26个基层预算单位决算构成。基层预算单位为宝鸡市陈仓医院、宝鸡市陈仓区中医医院、宝鸡市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宝鸡市陈仓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宝鸡市陈仓区桥镇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阳平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东关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新街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坪头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拓石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赤沙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县功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贾村中心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胡店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颜家河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上王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拓石镇通洞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镇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卫生院、宝鸡市陈仓区卫生监督所、陈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陈仓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宝鸡市陈仓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34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997人;实有人员1152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127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8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543232270.92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627.0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0417.63元),较上年增加76924814.57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543232270.92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6627.00元),较上年增加76924814.57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业务较多,支出相应增大。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42575226.29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825673.20元,事业收入424078685.1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0417.63元,其他收入6670867.98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3973424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12966.04元,项目支出419421276.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1825673.20元,较上年增加7369872.56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业务较多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825673.20元,较上年增加7369064.66 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业务较多,相应支出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25673.2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1347.1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388515.1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农林水支出支出11790811.00元(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37034483.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914939.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75045.88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1204.0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64847.18元,其中:人员经费38210643.36元,公用经费2154203.82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0元),公务接待费489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2000元,增长21.47%,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12.5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长19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医疗卫生业务增加,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陈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8批次,共接待272人,共计支出489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88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项目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85960元,增长4213.73%,主要原因是乡村医项目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68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3350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会议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71460826.02元,主要用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以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15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5566元,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陈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9937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8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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