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代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
2、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
4、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及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5、负责商标管理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市场主体的主体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信用监管工作;
6、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和指导全区产品质量工作、计量及标准化工作,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振兴工作;
10、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1、负责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等。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顺利通过了省市食安委对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年度复检和基层食药所示范化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2、质量强区工作成效日益凸现。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陈仓区“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和《宝鸡市陈仓区质量和品牌奖励办法》,质量强区工作不断提升。
3、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程序,推行“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和“立说立办”改革事项,开展电子化办证工作,服务空间和效能不断提升。
4、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规范。利用机构合并优势,不断整合执法力量,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红黑榜和分级量化管理,监管优势不断体现,上半年,企业、个体、农专社年报率实现了三个100%的目标,超额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
5、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以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扫黑除恶、平安市场创建等工作为牵引,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侵权违法犯罪和传销活动。
6、脱贫攻坚扎实推进。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队员,利用行业监管优势,大力推动西山柴胡药材示范基地规模化建设,开展“送药下乡、爱心捐助”活动,先后组织义务就诊两次,接待群众300多人次,捐赠药品价值1万余元,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和个体私营企业主捐款2.7万余元,拨付扶贫建设资金7.5万余元,捐建“爱心超市”一个,极大的改善了帮扶村的工作环境和面貌,促进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7、环保整治不断加力。围绕“保卫蓝天,治污降霾”工作,紧扣中省环保督察线索,积极配合环保、发改和工信部门先后取缔注销“散乱污”企业25户,开展冬防期间成品油、煤质抽检64个批次,较好的促进了我区环境质量的提升。
8、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有序推进。积极发挥区消费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不断加大宣传及协作力度,努力夯实创建成员单位责任,以“陈仓消费者”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为载体,加强创建宣传,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组成,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员137人,其中行政109人、事业28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24452882.5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125691.64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24452882.5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元),较上年增加125691.64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452882.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452882.5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452882.5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3161.5元,项目支出387972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452882.5元,较上年增加125972.29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452882.5元,较上年增加125972.29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52882.5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5718元(主要用于年终公务员考核奖励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918.5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死亡丧抚金、遗属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59246元(主要用于局系统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支出、局系统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99178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8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765.5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9444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73161.5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8598.5元,公用经费494563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308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08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085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32061元,下降11.24%,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32061元,下降12.5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6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共接待309人,共计支出300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质量强区、品牌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政协、人大视察及兄弟县区交流学习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044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网络培训及各专项业务培训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后,公务员网络培训人员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46000元,主要用于局系统工作会议及各类业务培训会议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9721元。通过专项经费的拨付使用,发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是优服政策全面落地。实现了企业开办和注销1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完成,税务信息实时采集完成的美好愿景,极大的提升了为民服务的效能。
二是质量强区全面提速。围绕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不断加大名牌产品培育推荐宝鸡柴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三是计量惠民全面实施。以计量惠民为宗旨,不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
四是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确立。围绕巩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制定《陈仓区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方案》,初步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逐步夯实。由业务股室牵头,先后针对生产、流通、餐饮、药械环节组织了8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集体约谈暨法律、法规培训会,降低了食品药品监管风险。
六是监测监管效能逐步展现。按照省市抽检计划,我们积极制定区本级2018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保障了民生安全。
七是应急处突能力逐步提升。为了提升学校食堂和农村家宴的监管质量,我们与电信部门一道研发推出了学校食堂和农村家宴云监管系统,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难题,提升了监管效能。
八是扫黑除恶有力推进。及时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极大的震慑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行为。
九是打传工作布控严密。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陈仓的总体布局,构建由公安、市场监管和法院等20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有效控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区的滋生漫延。
十是平安市场创建扎实高效。积极与9个市场开办单位签订创建“平安市场”责任书,组织开展集贸市场月月评活动,改进了市场的经营环境和面貌,促进了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开展。
十一是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深化。积极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网吧、音像制品、托餐机构、小作坊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较好的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保证了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563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154282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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