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政局作为一个社会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四大任务,主要是做好社会保障范畴内的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勘定、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救助管理等十八项职责,具体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及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规范文件,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3、承担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救灾捐赠。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实施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6、拟订社区工作及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奖券的销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8、负责全区军、烈属优待、抚恤补助及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救助的审批和伤残等级的审查报批工作。
9、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城镇退役士兵、置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2、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3、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
14、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镇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6、负责宣传贯彻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区民族宗教事务。
17、拟订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优待证、寿星证的登记申报和养老服务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保障民生
1.加快民生项目建设,优化服务平台。投资340万元,完成了陈仓区骨灰纪念堂项目建设任务。投资190万元,完成虢镇街办中街社区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项目。宝鸡颐养老年公寓和聚福琳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投资254万元,新建县功镇张家什字村等11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下拨农村幸福院管理运行经费231万元,确保157个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转。
2.着力改善民生,强化兜底保障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18年12月,共审核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848.6万元,其中:城乡低保4358户10964人4224.6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770户838人725.27万元;临时救助1405人575.04万元,医疗救助25217人次1020.81万元;孤儿救助34人45.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509人603.23万元;高龄补贴32293人2397.79万元;农村贫困留守妇女15名1.5万元;农村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26名3.9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155人158万元。及时下拨坪头镇“7.11”暴雨灾害救助应急资金10万元;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灾救济资金83万元。
二是强化优抚保障机制。按照把合理诉求解决好、把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控好、把困难群众关心好的“三好”要求,及时排查涉军信访问题,走访慰问困难退伍军人566人,发放慰问资金28.6万元。全面落实定期抚恤、义务兵老年生活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优抚保障政策,下拨1-3季度优抚保障资金3933.22万元。接收2017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85人,安置退役士兵12人,免费办理职业技能培训255人。积极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全面做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投资16.12万元,购置信息采集设备57套,采集登记退役士兵信息15385人。
3.加强社会治理,依法推进民政专项事务
一是依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区157个行政村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157名(女主任1名),副主任117名(女副主任6名),委员498名(女委员145名),交叉任职131名。
二是社会福利事务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基础信息核查、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完善、《陈仓区地名志》初稿、新版《陈仓区行政区划图》初审等工作。依法完成了千渭、东关、虢镇区域内两条南北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和18个镇街的乡级行政区域界线核实。牵头完成了渭滨陈仓东西界线的联检工作,配合金台、渭滨两区完成了三区交点、金台陈仓界线的联检工作。考察福彩投注站点4个,截至11月完成福彩销售6339万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依法开展。依法办理结婚登记4227对,离婚登记1111对,补发婚姻证1117对。殡葬服务稳步提升,火化遗体1662具、遗骨334具。依法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积极为赤沙镇西一村争取少数民族聚居区项目建设资金80万元,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四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2018年,全区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6个,其中社团38个,民办非企业8个。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78个,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79个,从业人员5943人,党员人数562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
4.加强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一是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对全区涉及14个镇(街)157个行政村的409处宗教信仰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涉及秦岭保护区域内的坪头、拓石两个镇9处,未发现新建、扩建等问题。二是中心敬老院燃煤锅炉改造进展顺利。投资104万元,新建了天然气锅炉,11月上旬完成调试投用。三是西山区域敬老院燃煤锅炉改造有序开展。目前,天然气和集中供暖管网均未覆盖到西山区域敬老院驻地,及时请示区政府与市环保部门沟通联系,于8月30日将开水燃煤锅炉进行拆除,今冬暂且保留燃煤锅炉,确保五保老人温暖过冬,改造工作延时到2019年底完成。
(二)强化大局意识,聚力脱贫攻坚
1.夯实兜底脱贫牵头部门职责。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统筹各项民政救助政策向贫困户倾斜。截至2018年12月份,审核发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金2680户7127人2550.25万元,落实渐退帮扶对象52户149人,月发放保障金4.13万元。核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716户782人676.8万元。落实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4239人363.3万元。实施贫困户医疗救助20209人次906.69万元,临时救助159户60.7万元,孤儿救助34人45.4万元。发放贫困老人高龄补贴4486人81.07万元。落实贫困户严重精神障碍患以奖代补政策85人10.2万元;落实贫困留守儿童监护责任73户83名,资助农村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26名3.9万元。资助农村贫困留守妇女15名1.5万元。全区建立扶贫爱心超市157个,实现了45个贫困村全覆盖。
2.落实包村扶贫责任。及时调整了驻村工作队人员,加强了工作力量,建立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全系统24名党员干部包扶拓石镇拓石村和小川村34户贫困户。及时协调争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下拨拓石村建设资金10万元,新建村级服务大厅,完善了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强化了脱贫攻坚基础工作。拨付拓石镇小川村扶贫工作经费2万元。
3.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配合区扶贫办加快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登记管理,新审批和注册登记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31个,全区45个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实现全覆盖。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通过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教育帮扶、慈善帮扶等多种途径,扎实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活动。截至目前,74户社会组织与45个贫困村结对共建,结对帮扶贫困户439户,351名党员“一对一”包扶贫困户,累计投入款物折合资金856万元,受益人数5451人。2018年10月,全国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在我区进行了观摩,来自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全国各省扶贫办领导以及社会组织代表对我区“党委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助力、生态旅游带动、群众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脱贫攻坚“陈仓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
1.认真抓好宣传、统战、档案工作。以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月、科技宣传月、全国慈善日等法定宣传日活动,通过印发《民政惠民政策汇编》、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民族宗教团结教育,积极稳妥地抓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整理归档2017年文书档案54盒658件。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密工作。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等全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平安边界”、“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结合“学雷锋活动日”、“慈善一日捐”等公益活动和“端午节”、“中秋节”、“老年节”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先进模范评选活动,先后评选表彰“敬老文明号”、“优秀为老服务志愿者”等48名。认真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为受灾镇街捐款9150元。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制度,严格涉密人员备案管理,加强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管理,严守保密规定,确保了保密工作依法开展。
3.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职能,从解决来信来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入手,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宗教稳定等重点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两率一度”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创建市级平安单位,较好的发挥了民政的兜底作用。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3件。
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保安全就是保发展的工作思路,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时时想安全、天天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人人保平安”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工作形势任务,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包抓责任,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活动,重点加强了养老服务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和救助管理站、救灾仓库、慈善超市、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了全系统安全无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8年,本部门的部门决算由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三个基层预算单位决算构成。基层预算单位为宝鸡市陈仓区救助管理站、陈仓区中心敬老院、陈仓区西山区域敬老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决算总计167290766.44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较上年增加40955951.51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总计167290766.44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元),较上年增加40955951.51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7290766.44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7290766.44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其他收入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7290766.44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601.53元,项目支出163469164.9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7290766.44元,较上年增加40955951.51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290766.44元,较上年增加40955951.51元,增长32.42 %,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932131.44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56477.67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优抚、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44653.77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经费),其他支出8358635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3515489.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442.9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932131.44元,其中:人员经费3647932.53元,公用经费173669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及项目人员经费。
4、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358635元,支出8358635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低保经费和优抚安置经费方面,保障我区双拥工作正常开展,形成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为维护地方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47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87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72元),公务接待费5600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36872元,增长658.43%,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6872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漏报车辆维护费,导致上年车辆维护费为0。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共接待40人,共计支出56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主要开支餐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50776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1462760元,增长3250.58%,主要原因是增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大型会议室租赁支出,比上年增加2705元,增长117.86%,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工作增加,相关业务培训也相对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469164.91元。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引领作用,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局领导办公会或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专项经费上保证各股室能更好的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从而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生活权益。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669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3834.81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部门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通过。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