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郝小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决算收入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办法,2024年纳入全区财政决算、构成全区决算财力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4377万元,其中:
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11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240404万元
——返还性收入3312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9911万元
——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5376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37万元
——产粮大县奖励1243万元
——历次体制改革固定数额补助33907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26742万元
——共同事权转移支付78246万元
——其他结算补助1130万元
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200万元
④上年结余1044万元
⑤调入资金19618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各类支出总计301948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898万元
②上解支出13890万元
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55万元
④调出资金2905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累计滚存结余2429万元,全部为当年上级专款,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决算收入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564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6696万元,本级收入23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5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100万元、调入资金2905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096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22416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400万元、调出资金1152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累计滚存结余467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3756万元、本级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1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决算收入情况。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6502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5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68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563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805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868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7万元。
截至2024年末,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74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72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决算收入情况。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9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3万元。
2.决算支出情况。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6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累计滚存结余298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25年初,市上批准下达我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248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2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62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2024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942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044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3831万元。
2024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2243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138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2931万元。
(六)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2024年共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106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基本民生项目配套和区级重点项目建设。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牢牢抓住“稳”和“保”两个关键,有效应对财政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财政预算执行稳中向好,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应保尽保,有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财政保障职能充分发挥。一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科学研判收入形势,积极应对收支矛盾,强化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监控,跟踪挖掘可征收收入资源,协同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征尽征。加强与各非税执收单位的协作,紧盯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收入等非税征管,不断增加区级财力。2024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向上对接,力寻增量突破口,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争取任务,完善部门向上争取通报机制,形成对上争取资金合力。全年争取中省资金22.82亿元。三是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全面落实基层“三保”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资金调度支持,在落实“三保”基础上,统筹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要,2024年安排绿色陈仓、城市建设和品质提升等区级重点项目支出1.894亿元。2024年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民生支出占比87.5%。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一是用足用好债券政策。积极向上汇报对接,申报争取债券资金,全年共征集申报一般债券项目31个,专项债券项目13个。全年到位债券资金3.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2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9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房、道路、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领域,有力推进区域快速发展。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全年完成各类科技投入3327万元。三是助推城乡协调发展。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管道老化改造更新及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8亿元,安排污水处理费800万元,支持城市设施建设。投入农村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3044万元,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2023-2024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2859.24万元,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一是落实财政衔接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全年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亿元,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落实“1+10”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管护配套资金860.32万元,为133个乡村振兴财政衔接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二是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完成5.78亿元,持续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三是落实财政奖补政策推动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全年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74个,落实奖补资金1454万元,受益人口10.8万人次。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通过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补贴项目55个,发放资金2.68亿元,累计受益群众87万人次。
(四)强化管理防范风险,财政发展更可持续。一是严格债务风险管理。压实债务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全年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36亿元,按期上缴政府债券到期本息7310.55万元。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完成2190万元的拖欠企业账款清欠任务。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支持宝鸡秦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强化“保交楼”共管资金账户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完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三是深化开展财会监督。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五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4个镇(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财政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区财政年度决算情况稳中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受经济下行和我区特殊的税源结构影响,税收收入承压显著、增长乏力,同时为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防风险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较大,财政库款保障率一直处于低位运行,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增长差距不断拉大,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区审计局已依法对我区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判,着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三、2025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年度预算,强化税收征管,全力对上争取,多措并举组织收入,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三保”支出保障,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障全区各项重点支出顺利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1—6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亿元,同比增长11.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亿元,同比增长0.2%。争取中省资金完成16.02亿元。
今年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政府债务防控体系,切实抓好稳增长、优结构、保重点、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陈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以更大力度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挖掘增收潜力。紧紧围绕稳增长目标,协同配合税务和非税征管部门,加强对后期收入运行趋势的分析研判,合力研究挖掘收入增长潜力。积极跟进新增税源项目建设,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不断扩大和夯实增收基础。二是加强税源监控。紧盯年度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紧盯全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发展进度,找准组织收入的工作切入点,压实压紧各征收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收入进度和质量。三是强化非税征管。加强与非税执收部门的协作,持续关注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源使用收益、罚没收入等征收重点项目,强化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持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不断壮大区级财力。
(二)以更实举措向上争取资金,持续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研究。系统梳理政策文件,深度挖掘政策红利,找准国家政策与我区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盯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瞄准中省项目资金投向,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为项目谋划和资金申报提供服务保障。二是加大债券资金申报力度。加强与各项目单位沟通衔接,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确保项目信息完善,数据逻辑准确,指导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债券项目能够成功发行。三是持续深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任务下达、定期通报、区级督导督促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形成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任务单位争取资金积极性,形成向上争取的强大合力。
(三)以更优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决扛牢区级“三保”保障牵头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加强向上汇报,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提升“三保”保障能力。二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按月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与效益,杜绝资金闲置浪费。立足“保基本,促发展”的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收入、上级补助及盘活存量等各项资源资金,使有限的财力效益得到最大的发挥。三是坚持保障重点服务经济。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就业、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全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新型工业化延链补链强链推进及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确保资金和政策及时形成促进经济稳增长合力。
(四)以更高水平提升管理效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和财会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民生政策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加强与审计、纪检等部门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优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债券还本付息督促力度,督促债务单位完善偿债方案,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及时上缴债券本息,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加强日常监督预警管理,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确保存量隐债有序减少、新增发债依法合规,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锐意进取,笃行不怠,狠抓管理,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财政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