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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5 15:44: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厅字〔2021〕44号)、《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陕建发〔2019〕1174号)、《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宝政发〔2021〕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起草了《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6月13日。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工作目标:2022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统筹推进的模式初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存量基本消除、增量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个十百千”工程。按照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十镇引领、百村示范,带动千村万村”的规划思路,依托我区现有的1个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成1个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治理标杆镇;以标杆镇域范围内的行政村为主体,建设10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村;通过示范建设,带动我区157个行政村、1525个村民小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以“区清运、市处置”的垃圾清运处置体系为基础,结合各镇街分布情况和现有的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管理、区清运、市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由各行政村将生活垃圾从农户源头收集后,集中至镇级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川塬地区由区城管执法局转运至市固废中心统一处理,实现城乡统筹和基础设施共享;西山偏远地区由各镇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四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即:有稳定的村级保洁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专业的镇村垃圾收运队伍、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各行政村负责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合理配置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督促引导村民和村庄内单位做好保洁,在指定收集地点投放生活垃圾;镇街负责指导村组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建设镇街级转运设施设备、配齐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采用“农户源头分类+保洁员分类”收集的两次分类收集方法。果皮、厨余等易腐烂垃圾鼓励农户就地沤肥或村组集中设置堆肥间、阳光房进行就地处置;不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各类投资主体可以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镇街、村(居)委可以通过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的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五)构建稳定长效保洁机制。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长效保洁机制,加大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力度,鼓励建立统一的保洁机制。要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村庄巷道、塘库沟渠、田间地头等区域的散落生活垃圾和陈年积存生活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实现清洁常态化。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坚决防止生活垃圾污染“大转移”,保持乡村干净整洁。要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强化自我管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等现象。

(六)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各镇街要持续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星遥感监测核查整治工作,对已整治完成的非正规堆放点开展一次“回头看”,巩固排查整治成果。要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机制内,做好抽查检查、日常巡检、常态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工作指导、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督办考核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推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商务、供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镇街级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加强与区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本辖区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等管理工作。村委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等工作,督促村庄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村庄保洁。

(二)强化党建引领。各镇街要坚持将党建引领贯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始终,创新工作方法,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日常调度和考核,对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划分网格进行管理,采取镇街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包户等形式,建立巡查走访、督促指导长效机制,每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格包保管理工作进行公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三)加强考核督查。各镇街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定”(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奖惩明确到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优劣评比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区委、区政府相关考核评价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资金保障。区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助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设施建设。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镇街,在相关资金争取、分配上予以倾斜或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求及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引导农民养成卫生文明习惯,自觉履行环境卫生义务,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义务监督,建立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

附件: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附件

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镇街

行政村总数(个)

村民小组数(个)

2022年进行收运处理的村民小组比例(%)

其中:达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村民小组比例(%)

坪头镇

14

115

≥90

88

赤沙镇

7

68

≥90

88

凤阁岭镇

6

35

≥90

88

香泉镇

7

64

≥90

88

拓石镇

12

99

≥90

88

新街镇

9

102

≥95

88

县功镇

20

197

100

100

贾村镇

21

247

100

100

周原镇

15

157

100

100

慕仪镇

11

120

100

100

阳平镇

15

162

100

100

千渭街办

4

32

100

100

虢镇街办

5

35

100

100

东关街办

11

92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