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对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4-17 09:21:08

类 别:A类

签发人:张建新

赵龙兵等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与市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息息相关,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和城市形象,直接体现城市管理水平,已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国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中央组织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同年11月,省委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2021年10月,《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修订施行。2021年2月,市住建局印发《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市场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1月1日起《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细则》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7月,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和各方主体责任,有序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目前,我区城区206个小区中,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有47个,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有147个,由群力、由北动、酒精厂、双鸥等4个企业代管的小区有12个。近两年,区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区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职责,对我区物业管理行业进行规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频繁出现的难点和部门监管中的“短板”问题,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今年,区住建局将重点从夯实各方主体责任、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两方面做好工作。

一、夯实责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模式

1.落实四级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落实“市级监督指导、县区属地管理、镇街具体负责、社区(村)负责落实”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强化住宅小区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和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2.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鼓励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3.厘清部门监管责任。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行业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制止和查处小区内违章搭建或改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环境污染、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以及乱堆乱放、违章停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恶意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破解小区物业服务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

4.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强化属地政府和各方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机制,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公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进小区,有序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长效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频繁出现的难点和部门监管中的“短板”问题,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党建引领,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积极做好物业管理政策宣贯。一是扎实做好《陕西省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宣贯工作,进一步夯实镇街和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监管职责。积极做好《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政策工作方案》宣贯落实,全力推进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工作,不断提升市民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服务满意度。

2.切实加强物业企业日常监管。一是不断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定期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安排近期重点工作;全面走访、检查全区25家物业服务企业,针对物业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体系。依托省住建厅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监管平台,按照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受行政处罚或投诉纠纷处理等情况,及时记录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与不良行为,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建立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每半年在政府网站、宝鸡物业管理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状况。

3.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履行责任,加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建立服务事项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按规定在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公示栏与政策法规宣传、管理规约、小区事务公示栏,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宝鸡市物业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选,省、市示范项目创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严格公共收益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接受全体业主、社区监管。

4.下大力气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2022年,区住建局牵头,虢镇、千渭、东关街办配合,下大力气推进物业小区停车综合整治,引导居民在小区内规范停车。积极推进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建设,城区共安装充电桩1583个,城区47个物业小区中31个小区建设有非机动车车棚51处,40个小区安装充电桩79处1463个。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冯家山家属楼等17个老旧小区建成非机动车车棚,安装充电桩120个。积极倡导物业小区规范灵活收取停车服务费,茗苑等32个物业小区落实停车按月收费规定。通过整治,切实解决了我区小区内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周边车辆无需停放、小区地下车库空置较多等突出问题。2023年,区住建局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5.统筹推进美丽型社区建设。2022年,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建设“四型”社区推进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区住建局负责“美丽型”社区建设工作。2023年,区住建局将继续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指导、支持、督促22个成员单位,全面推进“共建美好环境、打造绿色社区”,“共植美好行为、打造文明社区”与“共塑美好道德、打造和谐社区”三大类共计9项任务落实,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群服务驿站建设,积极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探索“三无”小区治理新路子,实现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完成全区10个“美丽型”社区创建。

感谢大家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陈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4  日

(联系单位: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中心    电话:62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