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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5-15 15:36:03

 类别:A类

签发人:张天军

马文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基层医疗体系建设的议案》(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2月份,随着国家防控政策的调整,新冠疫情防控转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面对第一波感染高峰,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退热、抗病毒等药物紧缺状况时期,我局紧急联系药品供应企业多批次向各医疗机构配送应急救治药品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片等药品,并在村卫生室为群众免费发放对乙酰氨基酚片。医疗救治高峰期过后,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第二波疫情,我局安排各医疗机构储备14天以上用量的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避免突发疫情出现的药品供应不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我局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今年全区招聘11名医学研究生,扩大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医学类大学生招聘数量,及时弥补医疗机构特别是镇街卫生院医学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三年疫情以来,医疗机构大量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当中,业务收入下滑,公共卫生经费逐年减少,98%以上医疗机构负债运行。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保障政策,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纳入财政供养,减轻医疗机构运行压力,使卫生院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提出的群众在医保报销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我们积极联系区医保局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释和解决:一是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的问题。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保群众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医保待遇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待遇不结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文件指出城乡居民医保未设立个人账户,不存在余额年终清零问题。二是医保报销系统,培训不及时,人员操作不数量问题。“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上线。新平台上线以来,系统升级较频繁,各项功能不断优化,运行半年后才基本稳定,可以保障各项结算业务正常开展。省市医保局组织多次进行线上操作培训,各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也进行了多次现场指导,但由于系统升级过于频繁,导致卫生室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刚刚掌握后又发生新的变化,给卫生室结算业务带来一定困难。鉴于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从4月份开始逐镇街开展业务培训,并督促各卫生院常态化指导卫生室结算业务,保障参保群众享受医保待遇。三是门诊、住院医保资金结算不及时,垫资多、时间长,影响医疗机构门诊报销积极性问题。新平台上线后,首先保障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各医疗机构结算业务基本可以正常开展。2022年1月至5月为医疗机构拨付4次预付款,共计拨付阳平卫生院90万元,用于阳平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的医保报销正常运行。2022年5月新平台医疗机构月度结算功能正式运行,各医疗机构从6月份起开始报账,报账后一月内拨付资金。截至目前,所有医疗机构月度结算费用已全部拨付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精准落实“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积极同医保部门联系,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加强医疗机构医保办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更好地为参保群众做好服务。

感谢您对陈仓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陈仓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3日

(联系人:贺芳林 电话:622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