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 (陕政办函〔2021〕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联动,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动陈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了《宝鸡市陈仓区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
二、实施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 (陕政办函〔2021〕74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
三、研判过程
《宝鸡市陈仓区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经区政府办职转科、综合科相关、区政府办副主任孙武刚、区政府办主任杨利刚以及时任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柳鹏举同志层层修改审核把关,最终印发给29个区级部门实施。
四、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为奋力谱写陈仓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宽进严管、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科学高效。
(三)工作任务
1、明确审批职责
(1)梳理审批事项清单。
(2)严格履行审批职责。
(3)完善审批必备程序。
2、夯实监管责任
(1)梳理监管事项清单。
(2)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细化监管举措。
3、构建联动格局
(1)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2)统一认定审批结果。
(3)推进信息全面共享。
(4)强化审管协调配合。
(5)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对审管联动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改革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责任落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区级行业监管部门是审管联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从事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与区级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本方案要求,加强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前、审中和审后的工作衔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鼓励探索创新。要始终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审管联动具体举措,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同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做好先进典型案例评选,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四)落实问责免责。要建立审管联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审管联动的衔接点、介入点及未履职、慢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问责追责,确保审管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完善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审管职责出现问题的,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问题性质、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原文链接:/col14317/col14320/col14321/col17055/202109/t20210909_782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