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政秘股、疾控应急与职业健康股、医政中医股、综合监管与法规股、人口与妇幼健康股、健康促进股、资金管理股、老龄健康股。计生协会、红十字会设在局机关。
1.政秘股。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党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文电处理、系统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岗位聘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养老保险;负责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促督办、目标责任考核、包村帮扶、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系统教育培训、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 责 人:王恩谊
联系电话:0917-6222900
2.疾控应急与职业健康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负责寄生虫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疾病防控知识普及与相关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统筹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院前急救体系及绿色生命通道建设等工作。
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定期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公共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
负 责 人:吴宝明
联系电话:0917-6229920
3.医政中医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重大卫生健康政策课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数据统计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临床用血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政策措施,负责医疗机构第三方社会评价工作;承担全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临床实验室管理,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医疗广告审查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调组织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负责医师、护士注册管理及相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负责制订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落实重大活动及特殊任务的医疗保障;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中医药及相关工作;负责衔接老科协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标准、规划、措施;指导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及补充招聘工作,开展基层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实施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卫生健康队伍建设,参与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医院药事管理,推进医院总药师制度,开展临床处方药点评、抗生素使用强度监测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供应机制改革,组织开展中标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负 责 人:贺芳林
联系电话:0917-6225628
4.综合监管与法规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制订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措施,承担饮用水安全与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并跟踪评价,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订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备,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 责 人:马亚娟
联系电话:0917-6221232
5.人口与妇幼健康股。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幸福家庭创建等相关政策建议及组织实施;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发放审核、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人口实名登记,指导做好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并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优生促进工程和母亲健康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组织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负 责 人:赵亮
联系电话:0917-6213100
6.健康促进股。拟订并实施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牵头负责社会层面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协同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并实施健康陈仓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健康陈仓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内部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 责 人:刘喜平
联系电话:0917-6229950
7.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养结合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推进老年长期护理、日间照料和老年康复、慢性病防治保健知识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协同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 责 人:孙黎
联系电话:0917-6213100
8.资金管理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实行项目库管理,协调项目申报、立项、监督等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负责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市、区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区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政策并实施配置许可,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
负 责 人:孙涛
联系电话:0917-6229951
9.计生协会: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组织动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青春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救助和关怀关爱、计划生育保险、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组织实施青春健康和婴幼儿早教项目,参与0-3岁托幼服务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负 责 人:贾友贤
联系电话:0917-6213500
10.红十字会: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募捐、救灾援助和无偿献血活动;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负 责 人:胡成贵
联系电话:0917-62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