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调查登记科、空间规划科。
(一)办公室:0917-6212273。负责人:张晓锋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调查登记科:0917-6212027。负责人:张军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三)开发利用科:0917-6216603。负责人:董建虎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空间规划科:0917-6229331。负责人:王小周
负责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配合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指导镇村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及成果归档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区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城乡规划审定。
(五)用途管制科:0917-6219869。负责人:黎秦芳
负责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等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耕地保护科:0917-6219622。负责人:王三信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
(七)生态修复科:0917-6218631。负责人:肖冰
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
(八)矿产资源管理科:0917-6219860。负责人:王建峰
负责全区矿业权日常管理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区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区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配合做好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等工作。
(九)财务科:0917-6219545。负责人:王海龙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机关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