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2-00100 | |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0-21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22〕77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击和遏制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陕建发〔2022〕188号)和《关于印发宝鸡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2〕79号)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全程管控、联动执法”的原则,排查整治现有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布局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场所,建立“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严格”的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排查鉴定。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聚焦重点流域、敏感地带范围,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评估其稳定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建立问题鉴定清单。
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2.逐点整治验收。针对排查鉴定的问题点位,建立整改任务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点一策开展整治;并实施滚动销号,建立核查验收清单。
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围绕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验收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各环节签字背书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见附件1)。
(二)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4.加强规划引领。要在摸清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基础上,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包括存量治理、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等在内的《宝鸡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
5.合理选择未端处理方式。根据建筑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结合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情况,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堆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用土、填埋处置等末端处理方式(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重点关注装修垃圾分拣残渣处置路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常态化执行
6.建设兜底填埋设施。协助、配合市上建设运行与前端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常态化执行
(四)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
7.加强监督检查。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常态督察检查、联合执法,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监管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8.摸清产生现状。摸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情况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情况,建立产生单位清单。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9.摸清运输能力。摸排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和运输能力,建立并向社会公示运输单位清单。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0.摸排处置能力。摸排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等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建立并向社会公示处置能力清单。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1.落实管理责任。围绕谁核准、谁产生、谁运输、谁处置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各清单签字背书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见附件2)。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
(五)强化重点环节建筑垃圾处置管控
12.严格核准制度。在核准环节,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资料提交行政审批部门,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3.强化源头管控。在产生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对已委托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要组织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做好装修垃圾投放收集和运输等工作,其余住宅小区由街道办和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加强运输监管。在运输环节,督促运输单位按照指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密闭运输,要坚决遏制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15.推行分类处置。在处置环节,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创新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底分4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20日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要采用网格划片实地排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方式,逐镇(街道)、逐村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建立并向社会公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并由各镇、街主要领导和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根据排查点位位置、堆体规模、组成部分、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透等情况,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区分“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两大类,建立问题鉴定清单,并由各镇、街主要领导和城管执法、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负责同志签字背书。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根据鉴定结果,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施策,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建立整治任务清单,并由各镇街主要领导和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完成整治后,按照区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核验的程序,实施滚动销号,建立核查验收清单,并由各镇、街主要领导和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督察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在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等重点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监管信息互通互享,合力从严打击违法违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深入分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产生根源,挖掘问题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固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李恩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得实、出成效。
(二)夯实部门责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上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和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基本农田中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审批手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监管,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和绿色环保建材;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区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排查清理整治;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查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区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对市区内房屋征收以及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地监管,督促指导拆迁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区交警大队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监管,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完善工程运输车辆综合管理应用平台,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城管执法、自然资源、水利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能力、处置状况等信息,对未依法及时公开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三)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违法倾倒、运输、处置的典型案例,使企业知晓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市民通过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等监督举报平台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人,落实周调度、月报送机制(见附件3),做好“四清一责任”工作清单建立及更新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和“问题鉴定清单”、投诉举报电话、相关信息公示网址链接上报区城管执法局,2022年12月底前上报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清单,2023年12月底前上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任务清单”和“核查验收清单”。
附件:1.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
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清单
3.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进度基本情况报告
附件1
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
表1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堆体规模 |
场地类型 |
发现途径 |
排查时间 |
排查责任人及电话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编号唯一,编号规则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3.区域: 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4.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5.地理坐标:经度XX度XX分XX秒,维度XX度XX分XX秒。6.堆体规模:垃圾堆体的规模,以立方米计,是指垃圾堆体本身不是指所占场地的规模。7.场地类型:垃圾堆体所在场地类型,填河湖管理范围、主要干道两侧、农田、边坡荒地、废弃工矿场地、山谷等。8.发现途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XX部门督办、自查。9.排查时间:现场核查的具体年月日。10.排查责任人及电话: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
表2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鉴定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主要成分 |
形成原因 |
鉴定责任人及电话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编号唯一,编号规则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3.区域: 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4.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5.地理坐标:经度XX度XX分XX秒,维度XX度XX分XX秒。6.主要成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7.形成原因:县级、乡镇、村委会指定堆放或违法违规倾倒、群众乱丢乱扔等。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
表3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改任务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整治方案 |
场地用途 |
整治时限 |
整改责任人及电话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编号唯一,编号规则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3.区域: 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4.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5.地理坐标:经度XX度XX分XX秒,维度XX度XX分XX秒。6.整治方案:简要描述整治措施,如清运处理、覆土绿化、开挖筛分、帷幕防渗等。7.场地用途:指整治后场地的用途。8.整治时限:计划完成整治的年月日。 |
签字背书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
表4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核查验收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地理坐标 |
整治时限 |
完成时间 |
验收时间 |
验收责任人及电话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编号唯一,编号规则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3.区域: 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4.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5.地理坐标:经度XX度XX分XX秒,维度XX度XX分XX秒。6.整治时限:计划完成整治的年月日。7.完成时间:完成整治的年月日。8.验收时间:县级实地验收的年月日。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2
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清单
表1
陈仓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监管问题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具体位置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发现途径 |
排查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编号:一处点位一个编号,编号唯一,编号规则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序号,序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3.区域: 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4.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5.问题类型:产生环节、运输环节、处置环节等。6.发现途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XX部门督办、自查。7.排查时间:现场核查的具体年月日。8.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的具体年月日。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
表2
陈仓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产生单位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当前项目数(个) |
现状产生量(万吨) |
2023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4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2025年预测产生量(万吨)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域: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3.当前项目数: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项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数量总和。4.现状产生量: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进行计算。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
表3
陈仓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运输单位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运输单位名称 |
具体位置 |
核准时间 |
车辆数 |
车辆号牌 |
监督电话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域: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3.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4.核准时间: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时间。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表4
陈仓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处置能力清单
填报人: (统计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域 |
处置单位名称 |
具体位置 |
建成时间 |
处置类型 |
处置方式 |
处置能力 |
剩余库容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域:XX县(市、区)XX镇(乡、社区、办事处)。3.具体位置:精确到XX乡镇XX村XX路XX号。4.建成时间:建成投用的具体年月。5.处置类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6.处置方式: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7.处置能力:资源化利用设施填写年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堆填、填埋处置填写库容量(万立方)。8.剩余库容:处置方式为堆填、填埋处置时填写剩余库容量(万立方)。 |
签字背书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3
陈仓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进度基本情况报告
一、排查整治进度表
填报人: (区级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 域 |
排查点位(个) |
完成鉴定(个) |
完成整治(个) |
完成验收(个) |
备 注 |
填报说明:1.序号:从1开始连续编写。2.区域:XX区。3.排查点位:截止填报时间,共排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数。4.完成鉴定:完成鉴定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数。5.完成整治:完成整治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数。6.完成验收:市级完成验收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数。 |
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三、建筑垃圾填埋场等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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