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2-00096 | |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8-02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宝陈政办函〔2022〕59号 |
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2〕23号)、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函》(宝市自然资函〔2022〕58号)精神,推动全区“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标准地”含义、指标体系
(一)“标准地”的基本含义。“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区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标准地”的指标体系。“标准地”指标体系由内涵性、外延性指标构成。内涵性指标:是指由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对成片开发区域组织进行的、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或要求的区域综合性评价、评估成果或结论。外延性指标:是指用地申请人(企业)应当达到或者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保、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标准和条件。
内涵性指标:按照“7+N”模式制定区域统一评价指标,“7”即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区域节能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七项区域性统一评价,由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区域评价指标要求;“N”即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防洪影响评估报告等其他区域评价项目和标准。
外延性指标:按照“5+X”要求确定拟建设项目的控制性指标,“5”即固定资产强度、亩均税收、用地定额标准、建筑容积率、能耗标准等五项控制性指标,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具体标准;“X”即根据功能区域、产业准入和相关区域评价要求确定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安全生产评估、土壤污染防治和各类排放标准、要求等指标,结合地区实际具体制订,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区项目转型落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土地出让的系列标准,实施“净地”出让,营造市场竞争氛围,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提效率。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区域节能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以“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为目标,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等“硬约束”控制性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标准地”企业承诺、信用评价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奖惩制度,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宝鸡港务区管委会、市陆港新城开发建设事务中心(含科技工业园区):是推动“标准地”改革的责任主体,负责区域内工业用地区块细分、功能定位、组织实施区域评估评价;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竣工的履约评估和投产复核;开展“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综合监管,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完成拟出让宗地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和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积极对接市级职能部门,负责推进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合产业目录指引出具规划条件。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服务工作,核定能耗双控指标,推进区域节能评价工作,结合区域节能报告提出区域能耗标准控制性指标要求。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区政府推进“标准地”改革的要求,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标准地”工作经费投入。
区工信局:负责分门类按照行业产业特点和准入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拟定《“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负责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负责指导对拟纳入“标准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区住建局:负责提出区域新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指标要求,并在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备案等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做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开展区域防洪影响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工作,按照“三同时”制度,监督指导落实好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区招商局:负责会同发改、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确定区域项目亩均税收等标准,并做好招商、选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会同招商、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区域项目亩均税收等标准,并做好相关税费收缴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开展区域文物考古评价工作,并结合文物评价报告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政府明确的项目区域事项,组织有关单位办理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探索开展“标准地”项目审批代办、协办服务等工作,组建代办、协办队伍,为企业提供代办、协办服务,探索建立推进“标准地”改革考评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园区“标准地”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开展区域评估评价,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标准地”出让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实施工作。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中重大事项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鼓励改革创新。鼓励在“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等领域开展改革创新,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等极简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
(三)强化考核评估。区领导小组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行节点管控、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建立和落实对辖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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