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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2-00094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19 00:00:00
名  称: 关于征集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22〕68号

关于征集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9 09:08:5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凝心聚力抓高质量项目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带动作用,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全区项目建设接替有序、快速推进,现就开展2023年重点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凡在我区区域的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均可申报区级重点项目。

2.重点项目分为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三类。2022年底未完工的区级重点项目,且2023年度计划投资在500万      元以上的,可接转为2023年区级重点续建项目。2022年底未完工的市级重点项目,且2023年度计划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接转为市级重点续建项目继续上报。

二、征集条件

区级重点项目申报应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区重点工作,结合“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突出重点、量质并重,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充分考虑土地、资金、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情况,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发展、稳定增长、提速增效的要求,本次申报的区级重点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以及区以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耗双控、生态环保和资源保护方面要求,确保不在国家和我省各项整治活动禁止建设范围内。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具备较强的带动力、辐射力、成长性。

2.项目主要围绕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先进制造发展工程、传统产业升级工程、高端能源化工发展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发展工程、新型城镇化推进工程、重大基础设施推进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等领域,年度投资额度应在500万元以上。市级备选重点项目,单体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度应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和社会事业单体项目年度投资额度可放宽至3000万元(含)以上。

3.新建项目投资主体必须明确,立项、可研、土地、规划选址、设计、环评、资金筹措等各项前期工作部分或全部完成,建设条件成熟,确保能够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实质性开工。项目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

4.2023年度重大前期项目,是指经过积极筹措,可在2023年度完成立项、可研、规划、土地、环评、融资等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可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其中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招商局不少于6个,虢镇街道、千渭街道、东关街道、阳平镇、周原镇、慕仪镇、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工信局、文旅局、陈仓科技工业园区、陈仓物流园区不少于2个。其他项目责任单位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征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围绕中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和重点扶持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包装谋划一批新项目。不得申报存在盲目上报用地倾向的项目、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产能过剩项目或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项目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2023年度计划投资总额增长20%    以上,其中产业项目数量必须达到50%以上。

2.符合重点项目征集范围和条件的项目填报项目计划表(附件1)。所报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均须报送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3)。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镇街、各部门审查把关后上报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3.《宝鸡市陈仓区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计划表》中所填报的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应与备案、立项等文件资料一致。2023年的“年度投资”和“主要形象进度”,作为考核2023年全区重点项目的主要依据,各项前期工作必须做实做细,确保上报项目各项信息有理有据,杜绝虚增、虚报项目投资。

4.各申报单位务必于9月25日前将项目计划表、项目简介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区政府主楼七楼725室,联系电话:6212864,电子邮箱:ccqzdxmb@163.com)。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