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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2-00059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2-10 00:00:0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陈政办发〔2022〕6号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0 10:43:5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领会重要意义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和必然要求。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宣传教育

(一)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促进深化理解。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处罚法》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在一季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会议等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将《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在6月底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至少进行一次《行政处罚法》教育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熟练掌握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二)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增强法治观念。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从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处罚的依据、对象、适用范围、程序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处罚权下放”等内容。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实际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并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以案释法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引导各方面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备案审查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全面认识行政处罚的定义和种类,正确把握行政处罚设定权限,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四、依法正确履职,规范处罚实施

(四)全面梳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情况,对现有各类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明确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和主体,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梳理结果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作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更加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现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和工作制度认真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要依照《行政处罚法》予以修订。

(六)制定修订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5月底前制定修订本系统内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发布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可进一步细化、完善或直接适用。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使用本系统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在行政执法完结后,按规定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全面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进裁量基准进决定、进案卷。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审慎包容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于6月底前制定“首违、轻违”和“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属于可以适用不予处罚情形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可采用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要求当事人在承诺期限内及时改正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及时改正的,应视情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或信用惩戒措施。

(八)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有关要求,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对于司法机关移送的、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行政机关应当与司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工作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五、建设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督

(九)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核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要加强对镇(街道)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推进行政处罚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监督职能。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建立健全市区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要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了解《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要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投诉举报、重大问题调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重点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各单位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司法局法制股(215室)。三季度区司法局将对各单位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并进行排名和通报。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