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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4016006562W/2020-00034
发布机构: 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0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宝陈政办函〔2020〕40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0 18:09:0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陈仓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0

宝鸡市陈仓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施行的起始年,也是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贯彻《条例》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条例》、遵循《条例》;各相关职能部门熟练掌握《条例》、落实《条例》;广大企业运用《条例》把握市场规律,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发展步伐、维护合法权益。以良好的宣传和培训效果,凝聚起社会各界主动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条例》宣传工作与常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同时进行,贯穿全年。

三、重点任务

1.深入解读《条例》区级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类渠道宣传解读《条例》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群众知晓度。区政府门户网站、陈仓报讯、陈仓电视台要开设《条例》宣传专栏,持续刊发《条例》解读文章,不断推送先进地区《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宣传我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刊发专家学者理论文章和系列评论文章。区级新闻媒体、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同频联动,形成规模,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把好内容质量关,确保内容解读准确性和专业性。

2.全面宣传《条例》结合各部门职能,全方位、多样化宣传《条例》。一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将《条例》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认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以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为重点,在全区主街道、社区、车站、商场、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处,悬挂张贴宣传《条例》的内容及相关政策,在沿街电子屏、出租车、公交车车载显示屏、电梯等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三是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全过程。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宣传《条例》内容,以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落实《条例》的普法效果,凝聚起全社会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3.大力宣讲《条例》。组织由知名律师、优化营商环境一线工作者为成员的《条例》宣讲小组,深入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展《条例》宣讲。一是开展大走访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围绕《条例》释放的积极信号、体现的发展思维、带来的发展红利、突出的核心亮点等方面进行宣传解读。结合包联帮扶工作,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条例》宣传大走访活动,围绕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具体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果等内容进行宣讲,并收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组织访谈活动。在陈仓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访谈栏目,对《条例》中所涉重点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访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等内容开展访谈,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三是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召开镇街、部门、企业等单位人员会议,交流落实《条例》的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以良好的工作机制,开创扎实落实《条例》工作新局面。

四、任务分工

新闻宣传单位任务

各新闻宣传单位要迅速行动,创新思路,精心安排部署,一把手要主动担责,精心谋划,全力做好《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围绕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好的经验和做法,编排接地气、有温度、有深度的稿件和节目,做到周周有新闻、月月有亮点,持续做好宣传贯彻《条例》的报道;积极对接省市主流媒体,加强稿件报送和外宣工作,扩大我区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影响力。

1.在陈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爱陈仓客户端等新媒体上发布图文并茂的《条例》解读;每季度发布一期专题,对全区学习宣传《条例》工作进行全方位扫描式报道,每周要有不少于2篇的宣传文章;持续推送我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在陕西日报、华商报、陕西电视台、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新闻网等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我区宣传贯彻《条例》稿件10篇以上。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2.陈仓电视台每周新闻节目要有宣传贯彻《条例》方面的新闻报道,开设专题节目,对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报送的宣传贯彻《条例》特色、亮点和做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开设曝光台,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力、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每季度制作一期访谈节目,邀请《条例》涉及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市场主体代表作为嘉宾,交流宣传贯彻《条例》具体措施、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并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高频率播放宣传《条例》公益广告;每年向省市电视新闻推送播放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稿件4篇以上。

责任部门:区融媒体中心

配合部门: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3.围绕《条例》内容,制作微动画、微视频、微动漫、H5、公益广告等,在抖音和今日头条等平台上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陈仓广电网营商环境专栏中持续推送全区学习贯彻《条例》新闻稿件;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工作开展系列专访,图文并茂,提高企业群众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条例》具体措施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每年在人民网、新华网、西部网、新浪、腾讯等网络媒体推送刊发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稿件2篇以上。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区级各部门任务

区级各部门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围绕《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挖掘宣传亮点,做好向媒体组稿、投稿工作;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本部门、本行业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报道内容;要灵活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条例》精神;要积极向中省市媒体、期刊、报纸等投送宣传稿件,加强贯彻落实《条例》外宣工作。

1.筹做好《条例》集中宣传工作。将《条例》列入2020年区委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认识水平;举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班,以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邀请高校教授、知名律师、省市专家、优化营商环境一线工作者授课,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区司法局

2.动员社会各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积极参与《条例》宣传,结合“人人都是形象使者,处处都是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协调省市有关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全面完成外宣任务。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3.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域设立集中宣传点,采取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展示全区各行业领域学习贯彻《条例》的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开展《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提高全区各级干部《条例》知晓率,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对全区宣传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向市职转和营商办加强信息报送。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4.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安排陈仓供电分局、区自来水公司、中燃陈仓燃气发展公司等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公益宣传,对业务所辖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水利局、陈仓供电分局

5.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全区七五普法学习教育内容,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活动,依托宝鸡普法微信公众号,向全区干部群众宣传普及《条例》相关知识;为新闻媒体制作《条例》宣传微动画、微视频、微动漫、H5等提供文案内容专业法律支持。

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6.每季度组织驻区企业召开座谈会,讲解宣传条例内容;结合联企活动开展至少两次大回访,收集汇总企业家对于我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条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动员各企业协会积极投身《条例》宣传活动当中,开展《条例》宣传。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7.向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及电子平台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一次办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8.在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等业务所辖区域开展《条例》宣传,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9.在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业务所辖区域开展《条例》宣传,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10.在业务所辖商圈、门店开展《条例》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1. 开展《条例》宣传,对被执法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

12. 安排污水处理厂、物业公司等单位开展条例》宣传,对业务所辖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13.安排驻区金融机构在业务所辖区域显示屏、大厅开展《条例》宣传,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14.面向广大办税群众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在办税大厅及电子平台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结合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15.各自行业领域或辖区开展《条例》宣传,在业务场所和电子平台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供销联社、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

(三)各镇街任务

参照区级宣传方案,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条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不断挖掘本区域贯彻落实《条例》特色亮点举措,加大向媒体投送稿件力度,扎实好本区域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条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职能部门要以广大企业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传工作的重心下移到企业、社区,提高宣传针对性。

(三)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形式上,要多管齐下,推陈出新,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灵活宣传方式,注重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群体。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区职转和营商办邮箱(ccqzfbzzk@163.com)和工作群报送各类宣传活动的动态信息及图片资料,并积极向陕西日报、华商报、宝鸡日报、陕西电视台、宝鸡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有影响力的媒体投稿,全面展示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成果。

(五)纳入年终考核。《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将纳入各镇街、各部门2020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