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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来源: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9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做好2024年我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就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生源地为宝鸡市陈仓区户籍(不含钓渭、天王、磻溪、千河四镇户籍学生)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或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校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借款人毕业后的还贷期限。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三、贷款利息及利率

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计划还款。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申办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8月1日—31日正常工作时间。学生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资料、现场审核并签订合同。

2.地点: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仓区集中安置中心区教体局办公楼1楼114室。

为了避免办理人员过于集中,减少学生及家长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现根据户籍区域将办理日程安排如下,请学生和家长尽量在规定的日程和时间内来办理。如学生和家长确实不能在自己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也可以在办理日程的工作时间直接来办理。

户籍所在镇(街)

办理日期

(8月1日-31日 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东关街办  凤阁岭镇 

阳平镇 拓石镇 赤沙镇

1

6

9

14

19

22

27

30

上午 8:00-12:00

下午3:00-6:00

虢镇街办  慕仪镇

周原镇    坪头镇

2

7

12

15

20

23

28

千渭街办  贾村镇

县功镇 新街镇 香泉镇

5

8

13

16

21

26

29

五、申办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申办程序

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安装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携带打印并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续贷学生可直接选择网上远程办理(学生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同时到现场办理)。

七、首次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亲自来现场办理并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请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3. 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一月)。

4.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八、就学信息变更

凡2024年专升本或考上研究生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借款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就学信息变更,经审核后方可继续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申请者本人须提交手写申请书,申请书中须如实说明本人基本情况、申请变更原因,研究生学制,本人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签字,同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拍照留存。

九、热线咨询电话

陈仓区:0917-6212728 高新区:0917-6753841

说明:户籍为钓渭、天王、磻溪、千河四镇的学生请咨询和联系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相关学生资助业务。

宝鸡市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