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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苹果黑星病防治(农业生产救灾)补贴对象遴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业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08:31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0号)和《2024年度第一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组织人员公开调查研究,综合考虑我区苹果黑星病发生面积、发生趋势及防治重点,拟在我区2023年已发生苹果黑星病的县功镇和凤阁岭镇等2个苹果产业重点镇实施苹果黑星病防治项目,实施苹果园总面积600亩,分别为:宝鸡泽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功镇严村庵村)苹果园200亩;宝鸡秦乡人家商贸有限公司(县功镇碧峰寺村)苹果园100亩;宝鸡市陈仓区司川河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功镇吴家庄村)苹果园100亩;宝鸡市陈仓区德厚果品专业合作社(凤阁岭镇通关河村)苹果园100亩;宝鸡市陈仓区高山红种植专业合作社(凤阁岭镇建河村)苹果园100亩。

现将遴选的补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如对被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7-6231380

联系人:董维新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 月 6 日

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苹果黑星病防治(农业生产救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区苹果产业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我区2023年已发生苹果黑星病的县功镇和凤阁岭镇等2个苹果产业重点镇实施,通过严格落实冬春季清园、花期前后及套袋前后药剂防治等关键技术措施,切实做到防早、防小、防了,防止苹果黑星病扩散蔓延,实现打点保面,确保苹果黑星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施总面积600亩。其中:

1、宝鸡泽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功镇严村庵村)苹果园200亩;

2、宝鸡秦乡人家商贸有限公司(县功镇碧峰寺村)苹果园100亩;

3、宝鸡市陈仓区司川河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功镇吴家庄村)苹果园100亩;

4、宝鸡市陈仓区德厚果品专业合作社(凤阁岭镇通关河村)苹果园100亩;

5、宝鸡市陈仓区高山红种植专业合作社(凤阁岭镇建河村)苹果园100亩。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1.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补助资金。

2.资金用途:

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0号)要求,本项目资金按照“谁实施、补助谁”的原则,重点用于苹果黑星病春季药剂防控补助。综合考虑我区苹果黑星病统计发生面积、发生趋势和冬季清园、喷药防治成本等,采取先防后补的方式,由区桑果工作站集中采购苹果黑星病防控物资,并按照每亩50元防控物资补助标准,将项目所购采购物资统一发放至实施苹果黑星病防控的宝鸡泽丰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项目拟采购苹果黑星病防控药剂480公斤,其中:80%克菌丹240公斤,10%苯醚甲环唑120公斤,43%戊唑醇120公斤,总价值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