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6562/2024-0568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2024年1-2月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3-06 08:17:2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现将2024年1-2月份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整体较好,1-2月份发布信息363条。信息报送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有慕仪镇、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社局等,“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河长制”“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养老保险”等栏目更新及时、内容保障质量高。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单位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因错误表述被省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办通报,千渭街道、虢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对法律法规名称表述不正确,东关街道、拓石镇、贾村镇、县功镇、周原镇、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报送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二是微信公众号“酒歌乾坤湾 果乡凤阁岭”“大美香泉”未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被市政府办通报;三是微信小程序“千渭党建”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健全信息发布、转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三校三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有效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信息的转载,进一步畅通互动渠道,时刻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民互动,真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通报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自查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请于3月12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办939室。

附件:区政府门户网站2024年1-2月份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