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4016006562W/2024-05373
发布机构:区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03-04 10:16:46
名  称:关于2023年“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和示范村命名的通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陈政办发〔2024〕11号

关于2023年“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和示范村命名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3-04 10:16:4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部门:

2023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工作部署,高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并将示范创建由区向镇村延伸,不断创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发展模式,促进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养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宝陈政办发〔2022〕88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命名新街镇、香泉镇、坪头镇、凤阁岭镇为“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镇;新街镇郝家庄村、庙川村,香泉镇南峪村、麻池村,坪头镇码头村、庙沟村,凤阁岭镇建河村、张家川村为“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村。

希望被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协调联动,完善示范创建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加快打造最具发展活力新城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陈仓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