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审计项目计划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宝陈办字[2021]41号《宝鸡市陈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审定:
1、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