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43543158XB/2024-05366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32:4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办公室、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宝陈办字〔2021〕41号)有关职责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3年度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站位谋划生态环保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要求履行我局职责,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委会、局系统会将生态环保工作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二、 严格工作要求,确保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加强工矿商贸、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店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污染隐患整改治理,严防企业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2023年度无因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造成次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强化应急救援,提高事故环保处置能力

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防范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对处置联动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