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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09:35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指南》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陈仓区范围内陈仓区九龙山省级地质自然公园、陕西省吴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陕西千阳千湖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预划陈仓区范围内陈仓区九龙山省级地质自然公园、陕西省吴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陕西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陕西千阳千湖国家湿地公园,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为宝鸡市陈仓区范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