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016006212N/2024-05285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4-01-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将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
接此通知后,请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中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落实公告公示要求,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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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 | ||||||||
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表 | ||||||||
项目名称 | 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 |||||||
资金情况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2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目标1: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镇街个数 | 14个镇街 | ||||
涉及贫困村个数 | 55个贫困村 | |||||||
质量指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质量 | 明显改善 | ||||||
资金使用规范 | 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2024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