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0443543158XB/2024-0522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对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9 14:41:0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坚美达钛镍有限公司镍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宝鸡市周原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 2024年2月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境分局开发股 

邮编:721300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宝鸡坚美达钛镍有限公司镍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工业园区第100号

宝鸡坚美达钛镍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在原厂址基础上增加设备:电渣炉1台、抛光机4台、轧板机1台、电加热炉2台、激光切割机1台等设备增加后实现年产镍材料850t。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真空熔炼产生的少量油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电渣炉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镍尘,切割、抛光产生的颗粒物,焊接烟尘,食堂油烟;项目真空熔炼炉真空泵自带油雾收集器,废气经真空泵油雾收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电渣炉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有组织浓度限值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T941-2018);激光切割机和抛光机废气经集气罩+引风管+滤筒除尘器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有组织浓度限值;焊接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废水:项目生产工艺不用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真空熔炼炉、电渣炉、配电系统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虢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激光切割机、风机、轧板机、抛光机等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对抛光机、激光切割机、风机、轧板机等安装减振基座,厂房均为砖混结构,其他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加强设备润滑、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满足厂区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固废:对真空熔炼炉真空泵在抽真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经厂区内危废间集中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对有真空熔炼炉和电渣炉炉渣,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滤芯、布袋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宝鸡市周原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周原工业园

宝鸡市周原钢结构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在厂区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扩建一条年加工10000吨钢结构件的生产线。购置抛丸机、移动式喷漆房、电焊机、剪板机、折弯机等生产设备若干,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喷砂抛丸粉尘、喷漆废气;下料粉尘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两侧集气口收集后配套脉冲式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在铆焊区设置可移动式集气罩对产生的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抽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砂抛丸粉尘经打砂室内集气口收集至室外打砂房自带的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以上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喷漆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项目喷漆废气设置“干式纸盒+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厂区内设置一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肥田处置;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油性漆渣及油性漆料桶、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收尘灰、废砂、废钢丸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于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