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4:02 浏览次数: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130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6.79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该项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